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的行为在北京海淀法院咋判
问题补充
律师您好,2018年底,爸爸为利用北京市人民政府驻某办事处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请求时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予以支持。同年12月4日,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于此事的请示报告上签批了同意办理的意见。2019年3月2日,某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决定将人、财、物成建制划归某国际公司。大厦建成后,爸爸从中获利。案发后,爸爸被北京海淀检察院立案侦查,请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的行为在北京海淀法院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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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3)
张律师律师
2020-03-25 10:24
我大概看了一下,您父亲应该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吧?那就是涉嫌受贿罪了。这个罪现在归监察委管,受贿罪 数额较大 3万-20万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其他较重情节 1万-3万
数额巨大 20万-300万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严重情节 10万-20万
数额特别巨大 >300万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50万-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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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律师
2020-03-25 13:14
您好,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的行为涉嫌受贿罪,该罪量刑档次主要依据涉案的金额,若有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是正规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擅长刑事辩护和重特大民商事诉讼案件的代理,擅长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先后办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要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好评:0
窦律师律师
2020-03-25 19:06
若有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由于我在咨询时获得的有关背景材料有限,只能就本案的一些关键点简略向你咨询,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来电咨询详情,获得联系后进一步咨询,也可以直接到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办公大楼(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605A)由律师当面详细咨询,也可以就近找本地律师咨询解决,获得你所满意的答复,使你所提问题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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