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捅死2个疫情卡点工作人员会判死刑吗?
问题补充
律师您好,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的马某,于2020年2月6日18时许,马某驾驶小型面包车载人行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卡点时,不服从卡点工作人员的管理,马某因对卡点工作人员张某持手机拍摄取证的行为不满,遂用随身携带的 1 把折叠刀朝张某胸腹部连续捅刺,又向前来劝阻的卡点工作队员李某腹部进行捅刺,造成张某、李某二人死亡。请问持刀捅死2个疫情卡点工作人员会判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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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5)
窦律师律师
2020-03-02 11:03
您好,根据我国刑法及两高两部发布的相关意见可知,犯罪嫌疑人在疫情期间故意杀人的,从重处罚,不排除被判处死刑的可能。由于我在咨询时获得的有关背景材料有限,只能就本案的一些关键点简略向你咨询,如有不明白可来电咨询详情,获得联系后进一步咨询,也可以直接到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办公大楼(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605A)由律师当面详细咨询,也可以就近找本地律师咨询解决,获得你所满意的答复,使你所提问题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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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律师
2020-03-02 11:42
不服从卡点工作人员的管理,马某因对卡点工作人员张某持手机拍摄取证的行为不满,遂用随身携带的 1 把折叠刀朝张某胸腹部连续捅刺,又向前来劝阻的卡点工作队员李某腹部进行捅刺,造成张某、李某二人死亡,足以说明主观是故意的,而且疫情防控期间程序会走的很快,也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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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律师
2020-03-02 13:15
您好,疫情期间,马某无视国家法律,无视疫情防控秩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是正规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擅长刑事辩护和重特大民商事诉讼案件的代理,擅长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先后办理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要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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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律师律师
2020-03-09 17:41
通过您的描述,我们已知,马某怀有主观故意的态度,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正常工作检查时,不服从管理,对张某、李某实施伤害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不排除死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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