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要钱款限制对方人身自由并殴打属什么行为?
问题补充
2017年9月,杜某1因承担工程与张某发生经济纠纷。2018年7月,杜某2在张某纠集下,为向杜某索要钱款,伙同谢某等人将杜某先后带至通州区亚太花园酒店等地,限制对方人身自由逼迫杜某1还钱。其间,张某、谢某对杜某1实施殴打,致其轻微伤。2019年9月16日,杜某2被北京通州区抓获并刑事拘留。杜某2的行为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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