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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办案中心是一个什么单位?与朝阳分局预审处、法制处、朝阳刑警支队等是什么关系?

1 解答 0 浏览 2017-06-01 07:39
问题补充
请问北京朝阳办案中心是一个什么单位?与朝阳分局预审处、法制处、朝阳刑警支队等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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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1)
汪律师律师
2017-06-01 11:44
您好!北京朝阳办案中心是一个公安机关的办案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又称为朝阳执法办案中心或东城办案中心,是公安机关为了给基层派出所及办案民警减负的同时,实现案件办理集约化、执法行为规范化而新成立的机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经主管局长批准可延长至48小时)都是先关押在东城办案中心,在朝阳办案中心进行登记、照相、体检、讯问,伤情鉴定等。构成刑事立案的会移送到看守所,不够的转为治安处罚。 派出所办理的是轻微的刑事案件,由警长负责。较大的案子由刑警队处理,特别重大的是归市刑侦总队办,最后由公安局法制处把关。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是负责监督公安机关办案的机构。 公、检、法三机关是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关系,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刑事案件经过立案后就进入了法定诉讼程序,现在公检法机关联网办案。公安局抓了一个人,如有人在公安阶段放了,检察院会过问的。在公安局内部,关人和放人的程序是相当严格的,各部门分工严密,看守所只负责看管犯人不能过问案件,刑警队只负责抓人和案件调查,公安局预审处已撤销,与法制处合并成立“刑事案件办案中心”,公安局对“取保候审”或者“无罪释放”都是有严格程序的,公安局的“办案中心”有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审查逮捕权(俗称“提捕”),但无决定权。以及向检察院建议起诉权,并且要经过主管局长同意,层层把关,非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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