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火锅店与人发生口角,双方大打出手,造成轻伤、轻微伤,构成什么罪?
问题补充
朋友甲与A、B、C三位朋友在北京市朝阳区国贸的火锅店吃饭,乙与好友D、E、F坐甲隔壁桌。两桌人吃饭期间,都有饮酒。中途,甲上厕所出来与正要去厕所的乙碰了一下,发生口角,正好来上厕所的A看到后,和甲一起打乙。甲乙两方朋友听到吵闹声,过来查看。随后,两方大打出手,其中C一看情况不妙,立即溜走。其余人员手持酒瓶、灭火器等物互相厮打,期间,有人拿灭火器乱喷,场面一度十分混乱。后有人报警,双方被北京市朝阳区警察带走。鉴定结果,A轻伤,E、F轻微伤。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AI 法律总结
基于本案事实,智能提炼法律要点
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还有疑问?向 AI 追问:
律师解答 (1)
您是律师?登录后即可回答问题
律师登录推荐律师
最新解答
欠我钱的那个人签了一个房产抵押合同但是只有签字和手印,没有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朱建宇 · 07-30 16:07
刑事案件会见咨询
朱建宇 · 07-30 16:01
尽快联系我好吗 非常着急
朱建宇 · 07-30 16:00
这个看守所被关押的人。不能给家里写信,不能回家人的信吗?
朱建宇 · 07-18 10:47
欠两万可以不用还吗 会影响公职人员吗
朱建宇 · 07-18 10:46
人被抓了该怎么办
朱建宇 · 07-07 10:35
你好,我想贵州六盘水律师
朱建宇 · 07-01 09:24
我是家属,想探望
朱建宇 · 07-01 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