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6月22日去张家港某家健身房打暑假工
问题补充
本人于2019年6月22日去张家港某家健身房打暑假工至2019年8月23日结束,一共是61天。我们的工作是:烈日下在街上找客户拉客户收资源收定金,健身房年卡卡种卡价出来了我们再拉客户过来办卡。当时并没有签正式的合同,只是签了如下一份薪资确认合同,当时签完就上交上去了。
薪资确认合同上写的,上班时间是九个小时,月休是三天,底薪2850+业绩提成。可实际上我们每天的工作时间都>九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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