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对象快要结婚啦,但是我对象要求我要在结婚前,写一个协议。以后如果我们离婚后男方所贷款买的房子的一切债务压力都与我对象无关。请问律师怎么才能让我对象安心呢 或者没有那些债务关系呢
问题补充
我和我对象快要结婚啦,但是我对象要求我要在结婚前,写一个协议。以后如果我们离婚后男方所贷款买的房子的一切债务压力都与我对象无关。请问律师怎么才能让我对象安心呢 或者没有那些债务关系呢
AI 法律总结
基于本案事实,智能提炼法律要点
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还有疑问?向 AI 追问:
律师解答 (2)
张律师律师
2017-05-19 20:35
你们可以约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分担。当然,该约定对内有效,对外,除非对方知晓你们的约定,否则无效。一方偿还后,向另一方追偿。
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19,626199[/art]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law@111393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law]》第[art@1113939#17,5709169]17[/art]条、第[art@1113939#18,5709170]18[/art]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好评:0
您是律师?登录后即可回答问题
律师登录推荐律师
最新解答
欠我钱的那个人签了一个房产抵押合同但是只有签字和手印,没有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朱建宇 · 07-30 16:07
刑事案件会见咨询
朱建宇 · 07-30 16:01
尽快联系我好吗 非常着急
朱建宇 · 07-30 16:00
这个看守所被关押的人。不能给家里写信,不能回家人的信吗?
朱建宇 · 07-18 10:47
欠两万可以不用还吗 会影响公职人员吗
朱建宇 · 07-18 10:46
人被抓了该怎么办
朱建宇 · 07-07 10:35
你好,我想贵州六盘水律师
朱建宇 · 07-01 09:24
我是家属,想探望
朱建宇 · 07-01 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