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侵害的法益是什么?怎么请刑事辩护律师?
问题补充
寻衅滋事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侵害的法益是什么?如果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应该怎么为他请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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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3)
张律师律师
2019-02-17 11:35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可由结伙聚众形式出现。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主任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经验,办理过多起重大要案,建议您致电010-65398096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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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律师
2019-02-18 20:29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罪现在是兜底罪,骂街,微信群留言辱警,网上发文不慎,“上访”、“维权讨说法”过激,幸灾乐祸,伤害民族感情,污损领导人画像,网上泄愤言论过激等等,很轻易就涉嫌此罪了,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主任李在珂律师是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余年的辩护经验,办理过很多重特大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多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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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律师
2019-02-22 10:15
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犯罪类型,是指危害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破坏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历史文化遗产、环境自然资源以及危害公共健康和社会风化一类的犯罪行为。
这一类犯罪的基本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生活秩序以及环境自然资源的管理活动。
(2)在客观方面,具有危害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环境自然资源的行为。这类犯罪的客观方面大多以情节严重或者造成较为严重的结果为必要条件。
(3)在主观方面,大多数犯罪必须是故意,少数犯罪主观方面有过失。
(4)这类犯罪的主体,多数犯罪为一般主体,少数犯罪为特殊主体,其中一些犯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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