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吗?家人现在关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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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吗?家人现在关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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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4)
周律师律师
2019-01-25 21:42
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其目的是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本罪的故意内容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故意以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以占有请托人财物为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只要行为人利用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已经实施,不论是事前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还是事后获取财物,均不影响主观要件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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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律师律师
2019-02-03 13:40
故意内容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故意以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以占有请托人财物为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只要行为人利用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已经实施,不论是事前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还是事后获取财物,均不影响主观要件的成立。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的李在珂主任律师是全国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拥有二十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经典辩护案例数不胜数。建议您找律师咨询详情。电话010-6539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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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律师
2019-02-06 13:58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属于贪污贿赂类犯罪,现在归监察委管,很严重。主观方面是故意。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主任李在珂律师是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之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有20余年的辩护经验,办理过很多重特大刑事案件、辩护意见多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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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律师
2019-02-16 11:23
您好,本罪主观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刑拘在看守所的,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李在珂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1994年改行做专职律师。办案经验丰富,如需法律帮助,可以致电010-6539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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