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作弊的罪名都有什么,实务中处理考试作弊方面的刑事案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问题补充
《刑法》中同考试作弊相关的罪名都有什么,实务中处理考试作弊方面的刑事案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AI 法律总结
基于本案事实,智能提炼法律要点
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还有疑问?向 AI 追问:
律师解答 (4)
赵律师律师
2017-11-26 12:48
根据《[law@123994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aw]》第[art@1239948#25,6549245]25[/art]条,、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好评:0
董律师律师
2017-11-27 1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284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实务中注意的就是看情节严重不严重。
好评:0
张律师律师
2017-11-27 12:12
根据《[law@123994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aw]》第[art@1239948#25,6549245]25[/art]条,、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好评:0
李在珂律师
2017-11-27 14:15
根据《[law@123994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aw]》第[art@1239948#25,6549245]25[/art]条,、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些罪名主要是指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高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中的国家考试试题、答案在考试开考前处于国家秘密级别状态中,此时被行为人非法出售、提供出去的同时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好评:0
您是律师?登录后即可回答问题
律师登录推荐律师
最新解答
欠我钱的那个人签了一个房产抵押合同但是只有签字和手印,没有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朱建宇 · 07-30 16:07
刑事案件会见咨询
朱建宇 · 07-30 16:01
尽快联系我好吗 非常着急
朱建宇 · 07-30 16:00
这个看守所被关押的人。不能给家里写信,不能回家人的信吗?
朱建宇 · 07-18 10:47
欠两万可以不用还吗 会影响公职人员吗
朱建宇 · 07-18 10:46
人被抓了该怎么办
朱建宇 · 07-07 10:35
你好,我想贵州六盘水律师
朱建宇 · 07-01 09:24
我是家属,想探望
朱建宇 · 07-01 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