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未设置警示牌,导致我人身损害,应如何索赔?
问题补充
施工单位在路面挖一大坑说是埋天然气管,我骑电动车连人带车摔进去,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衣服都破了,车也摔坏了,应该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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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1)
赵律师律师
2016-09-23 19:40
您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责任。
根据《[law@14286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law]》第[art@142862#91,2142615]91[/art]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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