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无遗嘱,都有谁能继承其遗产?
问题补充
上海的房产,我妈一个人的产权,现在我妈过世,无遗嘱,现在是我爸,姐(外籍),我(外籍),许多阿姨共同继承吗?
如我爸一个人继承,他百年后,我和姐姐共同继承要缴纳遗产税吗?(听说开始要交高额遗产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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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1)
刘律师律师
2016-07-27 08:20
你好,配偶、子女、父母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享有相同的继承份额。即你爸爸、你和你姐可以继承你母亲的财产,你的阿姨们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继承遗产。关于遗产税的问题建议你直接向有关部门咨询。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10,5399475]10[/art]条、第[art@1166677#13,5399478]13[/art]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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