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相册用语不当 能否要求赔偿损失?
问题补充
我们2015年5月10日办理结婚登记,同年8月在某影楼拍摄婚纱照一组,价格一共5000元。同年12月办理结婚典礼,我们在相册背景中发现多处英文词句与新婚喜庆氛围不相适宜,该影楼制作相册所用背景上印有“爱情坟墓”、“守寡新娘”、“魔鬼”等带有诅咒味的词语。之后我们就与影楼交涉,影楼经过调查他们所用的背景系从海外进口,上面印有摘自莎士比亚作品等的爱情诗句作为艺术点缀。作为补偿,该影楼同意重新制作一套相册,并致电向我们表示歉意,但是我们要求影楼赔礼道歉,返还摄影费用3500元,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AI 法律总结
基于本案事实,智能提炼法律要点
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还有疑问?向 AI 追问:
律师解答 (1)
文杰律师
2016-02-18 12:43
你们在该影楼接受其提供的属于经营范围内的摄影服务并支付相关费用,双方即确立起合同关系,该影楼负有提供适于特定用途的、无瑕疵的照片与相册的义务。但该影楼疏忽未对相册背景上英文语句进行审查,致使不适于相册用途、有悖于婚庆礼俗的“爱情坟墓”、“守寡新娘”、“魔鬼”等词语出现在相册上,违反了合同义务,你们以及亲属也因此受到心理上的伤害,该影楼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鉴于相册上出现的不当语句并非该影楼特意为你们编造,而是他人为艺术点缀目的摘自录于莎士比亚作品等的爱情诗句,且该相册只是在你们亲友之间传阅欣赏,未在社会上公开传播,故无法认定该影楼具有侵害你们名誉权的故意,以及名誉权侵权的损害事实,所以该影楼的行为不构成名誉权侵权。你们主张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缺乏法律依据。但你们可以要求该影楼退还你们支付的摄影费用3500元,并赔礼道歉。
好评:0
您是律师?登录后即可回答问题
律师登录推荐律师
最新解答
欠我钱的那个人签了一个房产抵押合同但是只有签字和手印,没有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朱建宇 · 07-30 16:07
刑事案件会见咨询
朱建宇 · 07-30 16:01
尽快联系我好吗 非常着急
朱建宇 · 07-30 16:00
这个看守所被关押的人。不能给家里写信,不能回家人的信吗?
朱建宇 · 07-18 10:47
欠两万可以不用还吗 会影响公职人员吗
朱建宇 · 07-18 10:46
人被抓了该怎么办
朱建宇 · 07-07 10:35
你好,我想贵州六盘水律师
朱建宇 · 07-01 09:24
我是家属,想探望
朱建宇 · 07-01 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