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病,影响夫妻生活,女方能起诉离婚吗?孩子抚养权归谁?
问题补充
我和老公已结婚6年,婚后感情一直不好,因为老公婚前就有心理病,不能够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婚后6年我才知道,他现在正在看心理病,婚后一年半生有一个女儿,孩子生后就没有过夫妻生活,孩子也是被家人逼着才有的。因为婚后感情一直不好,所以我出国打工3年,3年后回来老公还是那样,没有过夫妻生活,孩子3年是我婆婆带的,请问我现在怎样才能离婚?我可不可以有孩子的抚养权?
AI 法律总结
基于本案事实,智能提炼法律要点
AI 总结功能即将上线
基于 RAG 知识库自动提炼本案法律要点、适用法条、处理建议,敬请期待。
还有疑问?向 AI 追问:
律师解答 (2)
任律师律师
2016-02-17 09:34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你好。请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结合自己的情况予以判断利弊。
好评:0
汪律师律师
2016-02-17 10:55
您好!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32,6262001]32[/art]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您的丈夫没有出现以上法律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所以您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准予离婚,孩子抚养权先先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好评:0
您是律师?登录后即可回答问题
律师登录推荐律师
最新解答
欠我钱的那个人签了一个房产抵押合同但是只有签字和手印,没有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朱建宇 · 07-30 16:07
刑事案件会见咨询
朱建宇 · 07-30 16:01
尽快联系我好吗 非常着急
朱建宇 · 07-30 16:00
这个看守所被关押的人。不能给家里写信,不能回家人的信吗?
朱建宇 · 07-18 10:47
欠两万可以不用还吗 会影响公职人员吗
朱建宇 · 07-18 10:46
人被抓了该怎么办
朱建宇 · 07-07 10:35
你好,我想贵州六盘水律师
朱建宇 · 07-01 09:24
我是家属,想探望
朱建宇 · 07-01 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