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暴,且有第三者,女方想离婚,能争到孩子抚养权吗?
问题补充
他有时还打我,而且还有外遇,现在我想跟他离婚,有2个小孩一男一女,我想要女儿,儿子给他其他什么都不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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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1)
张律师律师
2016-02-26 11:56
男方有外遇并且有家暴说明男方有过错,女方起诉离婚,法院通常能判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女方无过错,男方有家暴恶习,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那么,法院通常会判女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36,6262005]36[/art]条、第[art@1117785#37,6262006]37[/art]条、第[art@1117785#38,6262007]38[/art]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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