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
摘要: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负责门头沟检察院管辖,由门头沟区公安分局和门头沟检察院自侦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门头沟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负责辖区内有关批准逮捕案件的复核;负责对公安机关和门头沟检察院侦查部门的侦查监督;请示和提请延长羁押期限和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案件的审查。
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6号
简介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负责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工作;负责对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工作的研究。
审查批准逮捕工作
1、门头沟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2、门头沟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决定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决定逮捕的决定。
3、门头沟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对本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维持或者变更的决定。
4、门头沟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门头沟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决定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决定逮捕的决定。
3、门头沟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对本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维持或者变更的决定。
4、门头沟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媒体报道
“张处长,你们制作的《不捕理由告知书》很具有说理艺术嘛。我们完全同意你院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这是2007年5月,负责办理顾某涉嫌诈骗案的公安人员在看到告知书中的不捕理由后,特意致电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批捕处)承办人时的情景。
2007年8月后,门头沟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批捕处)的检察官每天上午将轮流到分局预审处“上班”,提前介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等重大案件侦查,避免出现证据不足等问题,争取使案件在提请逮捕、提起诉讼时一次成功。检察官进驻分局,提前介入侦查,这在北京市尚属首次。
2011年8月,门头沟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批捕处)副处长张强、公诉一处检察官贺志如就本院办理的首例追逐竞驶的危险驾驶罪接受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的采访。
2014年2月,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小案办出亮点、大案办出经验”刑检部门队伍建设主题座谈会。座谈会中,门头沟检察院侦监处介绍了“个案总结、类案分析”的做法和体会,分享了“一看、二听、三写、四总结”的经验,公诉、未检、门头沟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负责人分别提出了今后加强个案总结、类案分析的具体措施,分管院领导就分管工作提出加强办案总结分析的具体要求。
2015年2月,门头沟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积极履行审查逮捕职能,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侦查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采取五项措施不断提升不捕案件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5年11月,为提高门头沟检察院刑检部门干警案件汇报水平,门头沟检察院开展案件汇报实训。此次实训以现场模拟汇报形式展开,公诉一处、公诉二处、门头沟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批捕处)分别派出青年干警,以实际案例为例就翟某某职务侵占案、邬某某运输毒品案、陈某某等人破坏电力设备案进行实际案例现场汇报
2007年8月后,门头沟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批捕处)的检察官每天上午将轮流到分局预审处“上班”,提前介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等重大案件侦查,避免出现证据不足等问题,争取使案件在提请逮捕、提起诉讼时一次成功。检察官进驻分局,提前介入侦查,这在北京市尚属首次。
2011年8月,门头沟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批捕处)副处长张强、公诉一处检察官贺志如就本院办理的首例追逐竞驶的危险驾驶罪接受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的采访。
2014年2月,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小案办出亮点、大案办出经验”刑检部门队伍建设主题座谈会。座谈会中,门头沟检察院侦监处介绍了“个案总结、类案分析”的做法和体会,分享了“一看、二听、三写、四总结”的经验,公诉、未检、门头沟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负责人分别提出了今后加强个案总结、类案分析的具体措施,分管院领导就分管工作提出加强办案总结分析的具体要求。
2015年2月,门头沟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积极履行审查逮捕职能,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侦查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采取五项措施不断提升不捕案件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5年11月,为提高门头沟检察院刑检部门干警案件汇报水平,门头沟检察院开展案件汇报实训。此次实训以现场模拟汇报形式展开,公诉一处、公诉二处、门头沟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批捕处)分别派出青年干警,以实际案例为例就翟某某职务侵占案、邬某某运输毒品案、陈某某等人破坏电力设备案进行实际案例现场汇报
乘车路线
门头沟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批捕处)乘车路线:公交运通101线, 运通112线, 运通116线在蓝龙家园下车
门头沟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批捕处)驾车路线:1) 沿阜石路行驶14.4公里,在双峪桥稍向右转进入双峪路;2) 沿双峪路行驶250米,稍向右转进入滨河路;3) 沿滨河路行驶140米,右前方转弯;4) 继续沿滨河路行驶1.9公里,在肉联厂桥调头;5) 继续沿滨河路行驶6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门头沟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批捕处)驾车路线:1) 沿阜石路行驶14.4公里,在双峪桥稍向右转进入双峪路;2) 沿双峪路行驶250米,稍向右转进入滨河路;3) 沿滨河路行驶140米,右前方转弯;4) 继续沿滨河路行驶1.9公里,在肉联厂桥调头;5) 继续沿滨河路行驶6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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