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
摘要: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承担北京市大兴区的审查批准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责。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5号
简介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承担北京市大兴区的审查批准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 查活动监督等职责。
审查批准逮捕工作
1、大兴检察院侦侦查监督部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2、大兴检察院侦侦查监督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决定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决定逮捕的决定。
3、大兴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对本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维持或者变更的决定。
4、大兴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大兴检察院侦侦查监督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决定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决定逮捕的决定。
3、大兴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对本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维持或者变更的决定。
4、大兴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媒体报道
2007年12月25日至26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批捕处)副处长张颖入选第五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候选个人。
2011年6月30日,大兴检察院将原来分散在大兴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批捕处)、公诉一处等部门的未成年人案件专案组人员进行整合,成立了全市检察系统第三个未成年人检察处。
李某,两个男孩的母亲。小儿子出生不久,丈夫刘某就有了外遇。2006年情人节那个晚上,李某被刘某踹断了髌骨。一年后的7月9日,她又被刘某打成耳膜穿孔。5年的婚姻至此走到尽头。对李某来说,这样的丈夫再无情意可言。2007年8月6日上午10点,38岁的李某一瘸一拐地走进了大兴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批捕处)。
2013年1月,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批捕处)、监所检察处,对一起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而被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的实施情况展开监督,内容涉及审查和执行等诸多细节。
2013年5月23日,大兴区卫生监督所召开2013年上半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会议邀请大兴区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处长吴林、大兴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玉红莅临指导工作,大兴区卫生局副局长金鹏、大兴区监督所所长张树旺参加会议。
2013年8月,大兴区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联合区政府法制办开展全区危害民生案件专项监督案卷评查活动。
2015年6月,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解决审查逮捕实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证据标准,提高工作成效,北京市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王滨、处长助理刘捷扬,二分院侦监处副处长孙雪丽应邀到房山院开展跨区域实务培训工作,西城院、门头沟院、房山检察院及大兴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干警参加培训。
2016年10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法制处的张警官来到大兴区检察院,向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刘艳华求助,张警官一边说一边将几本案卷递给了刘艳华。张警官所说的案子是李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了解案情后,刘艳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过了刑诉法规定的追诉时效,且不符合继续追诉的情况。便向张警官提出“应当撤销案件”的建议。
大兴检察院2016年10月24日通报,由检察官进驻公安局,共同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找短板、弥补不足,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有力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大兴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刘艳华介绍,大兴检察院侦监处选派检察官成立督导检查组,进驻大兴公安分局,并参加该分局整治活动的每周例会,了解整治进度,及时提出建议或进行个案指导。
2017年以来,大兴区检察院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创新,落实“深、细、实、专、合”五字诀,务求实效。本年度确定大兴检察院审查逮捕部、大兴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和大兴检察院公诉部为检查的重点部门。
2011年6月30日,大兴检察院将原来分散在大兴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批捕处)、公诉一处等部门的未成年人案件专案组人员进行整合,成立了全市检察系统第三个未成年人检察处。
李某,两个男孩的母亲。小儿子出生不久,丈夫刘某就有了外遇。2006年情人节那个晚上,李某被刘某踹断了髌骨。一年后的7月9日,她又被刘某打成耳膜穿孔。5年的婚姻至此走到尽头。对李某来说,这样的丈夫再无情意可言。2007年8月6日上午10点,38岁的李某一瘸一拐地走进了大兴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批捕处)。
2013年1月,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批捕处)、监所检察处,对一起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而被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的实施情况展开监督,内容涉及审查和执行等诸多细节。
2013年5月23日,大兴区卫生监督所召开2013年上半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会议邀请大兴区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处长吴林、大兴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玉红莅临指导工作,大兴区卫生局副局长金鹏、大兴区监督所所长张树旺参加会议。
2013年8月,大兴区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联合区政府法制办开展全区危害民生案件专项监督案卷评查活动。
2015年6月,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解决审查逮捕实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证据标准,提高工作成效,北京市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王滨、处长助理刘捷扬,二分院侦监处副处长孙雪丽应邀到房山院开展跨区域实务培训工作,西城院、门头沟院、房山检察院及大兴检察院侦监处(批捕处)干警参加培训。
2016年10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法制处的张警官来到大兴区检察院,向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刘艳华求助,张警官一边说一边将几本案卷递给了刘艳华。张警官所说的案子是李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了解案情后,刘艳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过了刑诉法规定的追诉时效,且不符合继续追诉的情况。便向张警官提出“应当撤销案件”的建议。
大兴检察院2016年10月24日通报,由检察官进驻公安局,共同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找短板、弥补不足,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有力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大兴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刘艳华介绍,大兴检察院侦监处选派检察官成立督导检查组,进驻大兴公安分局,并参加该分局整治活动的每周例会,了解整治进度,及时提出建议或进行个案指导。
2017年以来,大兴区检察院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创新,落实“深、细、实、专、合”五字诀,务求实效。本年度确定大兴检察院审查逮捕部、大兴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和大兴检察院公诉部为检查的重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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