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
摘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承担北京市海淀区的审查批准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责。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西路8号海剑大厦
简介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承担北京市海淀区的审查批准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 查活动监督等职责。
审查批准逮捕工作
1、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2、海淀检察院侦监处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决定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决定逮捕的决定。
3、海淀检察院侦监处对本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维持或者变更的决定。
4、海淀检察院侦监处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海淀检察院侦监处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决定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决定逮捕的决定。
3、海淀检察院侦监处对本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维持或者变更的决定。
4、海淀检察院侦监处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媒体报道
2008年11月23日,海淀检察院应邀参加了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召开的“贯彻十六大精神 迎接入世新挑战”理论研讨会,海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袁春桔、游向炜撰写的《试论侦查监督部门如何应对中国加入WTO所带来的法律问题》一文荣获本次研讨会征文活动优秀论文三等奖。
2009年8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说刘先生有诈骗嫌疑,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经调查,刘先生洗脱了自己的罪名,于是他来到检察院希望得到检察院的监督。海淀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处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取消此前对刘先生的立案信息,不到一个月公安机关就为刘先生出具了撤案决定书。
2009年9月,一份来自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的调研数据显示:2007年海淀区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096件6433人,“90后”的犯罪为189件363人,占案件总数的4.6%;2008年全年共受理3463件4764人,“90后”的犯罪为198件284人,占案件总数的5.7%;2009年(截至6月底)全区共受理1848件2631人,占案件总数的9.1%。
林静,女,1976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任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侦监二处处长。
2011年1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正式启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处长林静在会上发表了讲话。
2012年9月18日,嫌疑人牛某家属向海淀检察院侦监二处王云光副处长、韩志泰赠送锦旗一面,感谢在办理牛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印章一案中“情系百姓、执法为民”。
在2012年十一假期里,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加班受理了刘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过处长林静、承办人赵大为在短短一天的缜密审查,发现此案明显属于经济纠纷,且涉嫌诈骗罪证据不足,经主管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刘某的决定。
2012年10月23日,海淀检察院成功开展侦查监督诉讼监督精品案件汇报实训。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志坚出席并现场指导,海淀区人大代表高宁、赵云和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梁彤、二处处长林静担任评委,全体侦查监督干警参加。
2013年4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律师向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赠送锦旗,感谢处室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公正理性平和执法。
2013年6月28日(周五)下午14时30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合正义网共同主办第十期京西法治沙龙,针对“羁押必要性审查中的问题与对策”进行主题研讨。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干部赵康在活动中发言。
2013年7月,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强化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有效保障被追诉者的人权,近日,海淀区检察院院侦查监督部门针对轻微违法事项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法制部门召开公检联席会议。海淀检察院侦监一处副处长杨陈炜、侦监二处副处长王云光,海淀分局法制处副处长谷爱峥、科长徐长亮、苑江涛出席会议。
因欠赌债,男子李某在淘宝购买了刷卡器、读卡器等设备后,到快递公司应聘保险单快递员。派送保险单时,他用改装的POS机记录客户银行卡信息,之后制作克隆卡,盗刷客户银行卡30余万元。2013年11月20日,记者从海淀检察院获悉,李某被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据承办此案的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检察员韩志泰介绍,李某应聘的几家公司均是和平安保险合作的快递公司,李某一直借收取保费的名义盗取客户银行卡信息。
2014年7月31日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刑事诉讼监督主题研讨会上,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副处长林静认为,为提高审查逮捕质量,增强审查逮捕的诉讼性、公开性和公正性,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在审查逮捕阶段建立听证制度,并就听证的案件范围、启动、程序、内容、效力等各个方面予以明确。
2017年,对于北京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的新变化,海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助理郭晓东表示,司改后我院在全国率先成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改变检察机关传统的从审查逮捕阶段介入侦查工作的监督模式,将监督触角向办案一线延伸。作为检察官助理,在改革后要善于抓住机遇,既要脚踏实地,精心辅助检察官,也要加强学习,增强自身素质,在办案实践中全面提升侦查监督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本院侦查监督水平,规范海淀区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活动,2017年7月7日,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联合区公安分局共同举办了主题为“普通刑事案件入罪审查实务”的业务培训。
2009年8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说刘先生有诈骗嫌疑,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经调查,刘先生洗脱了自己的罪名,于是他来到检察院希望得到检察院的监督。海淀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处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取消此前对刘先生的立案信息,不到一个月公安机关就为刘先生出具了撤案决定书。
2009年9月,一份来自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的调研数据显示:2007年海淀区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096件6433人,“90后”的犯罪为189件363人,占案件总数的4.6%;2008年全年共受理3463件4764人,“90后”的犯罪为198件284人,占案件总数的5.7%;2009年(截至6月底)全区共受理1848件2631人,占案件总数的9.1%。
林静,女,1976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任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侦监二处处长。
2011年1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正式启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处长林静在会上发表了讲话。
2012年9月18日,嫌疑人牛某家属向海淀检察院侦监二处王云光副处长、韩志泰赠送锦旗一面,感谢在办理牛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印章一案中“情系百姓、执法为民”。
在2012年十一假期里,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加班受理了刘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过处长林静、承办人赵大为在短短一天的缜密审查,发现此案明显属于经济纠纷,且涉嫌诈骗罪证据不足,经主管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刘某的决定。
2012年10月23日,海淀检察院成功开展侦查监督诉讼监督精品案件汇报实训。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志坚出席并现场指导,海淀区人大代表高宁、赵云和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梁彤、二处处长林静担任评委,全体侦查监督干警参加。
2013年4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律师向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赠送锦旗,感谢处室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公正理性平和执法。
2013年6月28日(周五)下午14时30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合正义网共同主办第十期京西法治沙龙,针对“羁押必要性审查中的问题与对策”进行主题研讨。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干部赵康在活动中发言。
2013年7月,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强化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有效保障被追诉者的人权,近日,海淀区检察院院侦查监督部门针对轻微违法事项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法制部门召开公检联席会议。海淀检察院侦监一处副处长杨陈炜、侦监二处副处长王云光,海淀分局法制处副处长谷爱峥、科长徐长亮、苑江涛出席会议。
因欠赌债,男子李某在淘宝购买了刷卡器、读卡器等设备后,到快递公司应聘保险单快递员。派送保险单时,他用改装的POS机记录客户银行卡信息,之后制作克隆卡,盗刷客户银行卡30余万元。2013年11月20日,记者从海淀检察院获悉,李某被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据承办此案的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检察员韩志泰介绍,李某应聘的几家公司均是和平安保险合作的快递公司,李某一直借收取保费的名义盗取客户银行卡信息。
2014年7月31日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刑事诉讼监督主题研讨会上,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副处长林静认为,为提高审查逮捕质量,增强审查逮捕的诉讼性、公开性和公正性,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在审查逮捕阶段建立听证制度,并就听证的案件范围、启动、程序、内容、效力等各个方面予以明确。
2017年,对于北京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的新变化,海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助理郭晓东表示,司改后我院在全国率先成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改变检察机关传统的从审查逮捕阶段介入侦查工作的监督模式,将监督触角向办案一线延伸。作为检察官助理,在改革后要善于抓住机遇,既要脚踏实地,精心辅助检察官,也要加强学习,增强自身素质,在办案实践中全面提升侦查监督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本院侦查监督水平,规范海淀区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活动,2017年7月7日,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联合区公安分局共同举办了主题为“普通刑事案件入罪审查实务”的业务培训。
乘车路线
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乘车路线:运通101路、运通118路、425路、367路、394路、355路、79路、74路、365路、699路至长春桥路站下车。
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驾车路线:三环靠右从长春桥路/苏州街/厂洼路/魏公村出口离开靠右进入西三环北路辅路,左转进入长春桥路靠右,右转进入万柳东路,右转行驶60米,到达终点。
海淀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驾车路线:三环靠右从长春桥路/苏州街/厂洼路/魏公村出口离开靠右进入西三环北路辅路,左转进入长春桥路靠右,右转进入万柳东路,右转行驶60米,到达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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