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摘要: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对北京市昌平区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9号
简介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对北京市昌平区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2007年,昌平区反渎职侵权局由其前身渎职侵权检察处正式更名成立。目前,共有干警5人,其中局长一名,副局长一名,检察员一名,书记员2名,平均年龄37岁,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昌平检察院反渎局成绩
昌平检察院反渎局成绩:
五年来,昌平反渎局办理了一批在昌平区有影响力的渎职侵权案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昌平检察院反渎局的干警每年都荣获行政考核嘉奖,并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昌平反渎局办理的原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付金祥滥用职权、受贿案于2007年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昌平反渎局干警在查办案件的基础上,通过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分析研究,结合办案撰写的《渎职犯罪中经济损失的认定的几个问题》《浅谈侦查人员对职务犯罪线索的分析》等多篇文章被《是与非》、《法治与社会》、《基层检察实践研究》等市级、国家级刊物采用。
几年来,昌平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在市院、区委以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反渎职侵权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共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线索58件,立案侦查4件4人,移送起诉后获法院有罪判决3件3人,1件正在审查起诉过程中。
为进一步扩大反渎职工作的认知度,有效利用群众监督机制,昌平反渎局坚持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召开座谈会、开展法律咨询、制作警示教育展板等形式,积极宣传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受案范围,并结合生动的案例,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先后上街设点宣传7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多次。同时,昌平检察院反渎局还受邀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讲授检察实务课,为昌平区地税局、烟草专卖局、卫生监督所、国资委、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部门讲授法制课,提高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对渎职侵权犯罪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提高了社会认知度,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不仅促进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把握案件特点、摸清发案规律,多措并举,不断加强案件查处力度。昌平区检察院十分重视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
2006年,昌平反渎局与昌平区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人力社保局会签了《昌平区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办法》;2010年,昌平反渎局对昌平区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前介入调查,亲临事故现场,与事故调查组共同分析事故原因,以严查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先后共提前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19件。
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在办案过程中,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既从严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又注意保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既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又注意最大限度地追求办案的社会效果。对所受理的案件线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几年来,共决定不立案54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
为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健全线索移送长效机制,加强与内设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昌平检察院反渎局在反贪、侦监、公诉等11个处室设置线索联络员,负责排查、发现、收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这是反渎局破解案件“发现难”的创新举措,受到北京市检察院的充分认可并予以推广。
五年来,昌平反渎局办理了一批在昌平区有影响力的渎职侵权案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昌平检察院反渎局的干警每年都荣获行政考核嘉奖,并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昌平反渎局办理的原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付金祥滥用职权、受贿案于2007年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昌平反渎局干警在查办案件的基础上,通过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分析研究,结合办案撰写的《渎职犯罪中经济损失的认定的几个问题》《浅谈侦查人员对职务犯罪线索的分析》等多篇文章被《是与非》、《法治与社会》、《基层检察实践研究》等市级、国家级刊物采用。
几年来,昌平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在市院、区委以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反渎职侵权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共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线索58件,立案侦查4件4人,移送起诉后获法院有罪判决3件3人,1件正在审查起诉过程中。
为进一步扩大反渎职工作的认知度,有效利用群众监督机制,昌平反渎局坚持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召开座谈会、开展法律咨询、制作警示教育展板等形式,积极宣传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受案范围,并结合生动的案例,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先后上街设点宣传7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多次。同时,昌平检察院反渎局还受邀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讲授检察实务课,为昌平区地税局、烟草专卖局、卫生监督所、国资委、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部门讲授法制课,提高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对渎职侵权犯罪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提高了社会认知度,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不仅促进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把握案件特点、摸清发案规律,多措并举,不断加强案件查处力度。昌平区检察院十分重视反渎职侵权犯罪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
2006年,昌平反渎局与昌平区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人力社保局会签了《昌平区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办法》;2010年,昌平反渎局对昌平区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前介入调查,亲临事故现场,与事故调查组共同分析事故原因,以严查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先后共提前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19件。
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在办案过程中,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既从严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又注意保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既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又注意最大限度地追求办案的社会效果。对所受理的案件线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几年来,共决定不立案54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
为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健全线索移送长效机制,加强与内设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昌平检察院反渎局在反贪、侦监、公诉等11个处室设置线索联络员,负责排查、发现、收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这是反渎局破解案件“发现难”的创新举措,受到北京市检察院的充分认可并予以推广。
昌平检察院反渎局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昌平检察院反渎局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自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以来,昌平检察院反渎局从三个方面入手,不断挖掘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线索,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案件查办工作奠定基础。
一是不断调整思路,积极拓展案源。昌平检察院反渎局针对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办案难度较大等现实困难,昌平检察院反渎局不断调整工作方向和思路,积极争取相关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介绍专项工作及立案标准,主动从外部挖掘案源。
二是加强内外联系,形成全方位案件送达机制。昌平检察院反渎局通过走访相关行政单位、召开座谈会、讲授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同时,积极探索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本院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的内部配合机制,形成了横纵全方位立体化的线索移送体系,形成查办专项工作的合力。
三是研究发案规律,提高侦查能力。昌平检察院反渎局从查办案件的力度、广度入手,着眼于保障我区经济平稳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扎实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活动。根据社会反映强烈的事件和热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排查问题突出和多发领域;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从中总结经验,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查办专项案件工作新思路。
自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以来,昌平检察院反渎局从三个方面入手,不断挖掘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线索,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案件查办工作奠定基础。
一是不断调整思路,积极拓展案源。昌平检察院反渎局针对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办案难度较大等现实困难,昌平检察院反渎局不断调整工作方向和思路,积极争取相关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介绍专项工作及立案标准,主动从外部挖掘案源。
二是加强内外联系,形成全方位案件送达机制。昌平检察院反渎局通过走访相关行政单位、召开座谈会、讲授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同时,积极探索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本院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的内部配合机制,形成了横纵全方位立体化的线索移送体系,形成查办专项工作的合力。
三是研究发案规律,提高侦查能力。昌平检察院反渎局从查办案件的力度、广度入手,着眼于保障我区经济平稳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扎实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活动。根据社会反映强烈的事件和热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排查问题突出和多发领域;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从中总结经验,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查办专项案件工作新思路。
职责
昌平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立案侦查以下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
(1)在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乡镇以上从事党务的人员;
(2)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人大常设机构、办事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组成部门、办事机构、直属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在各级审判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正在履行职务期间的人民陪审员;
(5)在各级检察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6)在各级军事指挥机关、管理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各级军官和正在执行公务期间的士兵;
(7)在各级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政协常设机构、办事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8)在依法行使特定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性事业单位、行政性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9)受国家机关聘任或委托,在国家机关或其他非国家机关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1)在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乡镇以上从事党务的人员;
(2)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人大常设机构、办事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组成部门、办事机构、直属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在各级审判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正在履行职务期间的人民陪审员;
(5)在各级检察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6)在各级军事指挥机关、管理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各级军官和正在执行公务期间的士兵;
(7)在各级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政协常设机构、办事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8)在依法行使特定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性事业单位、行政性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9)受国家机关聘任或委托,在国家机关或其他非国家机关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媒体报道
2009年以来,昌平检察院反渎局采取多种举措统筹学习、工作两方面,努力形成执法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工作局面,全面推进渎检工作创新发展。昌平检察院反渎局结合实际工作,采取多项举措紧抓执法办案要点,提升反渎职侵权部门执法水平,保障业务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昌平检察院反渎局狠抓四个关键点入手,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全面开展渎检工作。2009年以来,先后到大兴院、顺义院学习交流,并邀请东城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全国反渎业务专家史向明来昌平检察院交流指导工作。
2009年,自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以来,昌平检察院反渎局从三个方面入手,不断挖掘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线索,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案件查办工作奠定基础。
2009年,为贯彻落实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昌平检察院反渎局采取措施有序开展扣押款物专项检查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2009年5月,昌平检察院反渎局依法介入了一起施工现场工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昌平检察院反渎局接到区安全生产监督局事故通报后,及时派专人到区安监局了解事故情况,与区安监局等五家单位联合组成事故调查组,与调查组成员共同分析了此事故产生原因,并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提出具体意见,最终认定死者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现场冒险作业,未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劝阻是发生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2009年12月,昌平检察院反渎局为进一步提升渎检队伍综合素能,深入开展反渎职侵权岗位素能培训,并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专业测试。
2009年12月,昌平检察院反渎局积极协助河南省某检察院反渎局协查一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案件。2009年以来,昌平检察院反渎局始终将协查工作当做作风建设的良好载体和检验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建立了完备的协查登记统计制度,并制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共帮助各地、市院协查13件,充分发挥了昌平检察院反渎局在侦查协作机制的作用,有力推进了侦查一体化格局的建立。此次协查工作同样受到昌平检察院反渎局的高度重视,在双方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仅用两天时间即圆满完成了协查工作任务。
2011年8月9日,昌平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反渎职侵权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反渎职侵权工作逐步深入开展,有效维护法律尊严,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护了公民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会议建议区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共识;要深化检察改革,完善工作机制,重视加强反渎职侵权部门建设;要深入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持续深入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
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财政专户会计杨某某贪污、挪用公款高达5100余万元,其中包括4900余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2011年12月20日上午,杨某某因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经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初步调查,造成杨某某特大贪污、挪用社保金案的原因之一,是杨的顶头上司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科长王某涉嫌玩忽职守。
2013年初,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干警在办案中发现,该区一个新建别墅区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昌平检察院反渎局检察官了解到,该项目在施工建设初期就被国土部门发现,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干预,但该项目仍旧得以顺利完工。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检察官认为这个工程建设的背后可能存在渎职犯罪问题,经深入调查,该区国土分局下属的国土所原所长蒲塞渎职案浮出水面。
2013年11月,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沈玉和、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尹文涛在黔西南州检察院民行处、反渎局领导的陪同下,到兴仁县调研民行和反渎局工作。
2013年12月9日,为保证培训质量,昌平检察院反渎局采取全员脱产学习的方式,组织昌平反渎局干警在昌平检察院院布置有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虚拟网络培训平台的电教室内集中脱产培训,确保高质高效。培训由昌平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带头参加学习,由昌平检察院反渎局参加市院反渎业务培训班的内勤郑旭斌主讲,培训采取理论讲解和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
2014年2月,按照北京市检察院的部署以及《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北京市检察院反渎局在局长王汝强同志的带领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
2016年4月,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承办案件荣获“十大优质案件”称号。昌平检察院反渎局青年干警刘洋同志在市院组织开展的“优秀反渎局、优秀反渎局长、优秀侦查检察官”(以下简称“三优”)评选活动中凭借优异的表现脱颖而出,被评选为“十佳优秀侦查检察官”。
“雷某事件”发生后,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依法介入开展案件初查。为避免案件受多种因素影响,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2016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市检四分院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相关涉案警务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昌平检察院反渎局狠抓四个关键点入手,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全面开展渎检工作。2009年以来,先后到大兴院、顺义院学习交流,并邀请东城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全国反渎业务专家史向明来昌平检察院交流指导工作。
2009年,自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以来,昌平检察院反渎局从三个方面入手,不断挖掘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线索,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案件查办工作奠定基础。
2009年,为贯彻落实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昌平检察院反渎局采取措施有序开展扣押款物专项检查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2009年5月,昌平检察院反渎局依法介入了一起施工现场工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昌平检察院反渎局接到区安全生产监督局事故通报后,及时派专人到区安监局了解事故情况,与区安监局等五家单位联合组成事故调查组,与调查组成员共同分析了此事故产生原因,并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提出具体意见,最终认定死者安全意识淡薄,在施工现场冒险作业,未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劝阻是发生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2009年12月,昌平检察院反渎局为进一步提升渎检队伍综合素能,深入开展反渎职侵权岗位素能培训,并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专业测试。
2009年12月,昌平检察院反渎局积极协助河南省某检察院反渎局协查一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案件。2009年以来,昌平检察院反渎局始终将协查工作当做作风建设的良好载体和检验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建立了完备的协查登记统计制度,并制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共帮助各地、市院协查13件,充分发挥了昌平检察院反渎局在侦查协作机制的作用,有力推进了侦查一体化格局的建立。此次协查工作同样受到昌平检察院反渎局的高度重视,在双方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仅用两天时间即圆满完成了协查工作任务。
2011年8月9日,昌平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反渎职侵权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反渎职侵权工作逐步深入开展,有效维护法律尊严,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护了公民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会议建议区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共识;要深化检察改革,完善工作机制,重视加强反渎职侵权部门建设;要深入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持续深入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
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财政专户会计杨某某贪污、挪用公款高达5100余万元,其中包括4900余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2011年12月20日上午,杨某某因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经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初步调查,造成杨某某特大贪污、挪用社保金案的原因之一,是杨的顶头上司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科长王某涉嫌玩忽职守。
2013年初,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干警在办案中发现,该区一个新建别墅区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昌平检察院反渎局检察官了解到,该项目在施工建设初期就被国土部门发现,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干预,但该项目仍旧得以顺利完工。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检察官认为这个工程建设的背后可能存在渎职犯罪问题,经深入调查,该区国土分局下属的国土所原所长蒲塞渎职案浮出水面。
2013年11月,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沈玉和、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尹文涛在黔西南州检察院民行处、反渎局领导的陪同下,到兴仁县调研民行和反渎局工作。
2013年12月9日,为保证培训质量,昌平检察院反渎局采取全员脱产学习的方式,组织昌平反渎局干警在昌平检察院院布置有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虚拟网络培训平台的电教室内集中脱产培训,确保高质高效。培训由昌平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带头参加学习,由昌平检察院反渎局参加市院反渎业务培训班的内勤郑旭斌主讲,培训采取理论讲解和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
2014年2月,按照北京市检察院的部署以及《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北京市检察院反渎局在局长王汝强同志的带领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
2016年4月,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承办案件荣获“十大优质案件”称号。昌平检察院反渎局青年干警刘洋同志在市院组织开展的“优秀反渎局、优秀反渎局长、优秀侦查检察官”(以下简称“三优”)评选活动中凭借优异的表现脱颖而出,被评选为“十佳优秀侦查检察官”。
“雷某事件”发生后,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依法介入开展案件初查。为避免案件受多种因素影响,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2016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市检四分院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相关涉案警务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乘车路线
昌平检察院反渎局乘车路线:884路、870路、881路、888路、H63路、昌11路、昌16路、昌21路、昌28路、昌30路、昌31路、昌36路、昌52路、昌56路、昌33路、昌51路、昌66路、郊94路、357路、专105路、专106路、345快路至昌平南大街。
昌平检察院反渎局驾车路线:1) 沿京藏高速公路行驶31.6公里,从京银路/G110/十三陵/昌平西关 出口离开上匝道;2) 沿匝道行驶200米,直行进入原G110辅线;3) 沿原G110辅线行驶160米,右转进入西关环岛;4) 沿西关环岛行驶 40米,在第1个出口稍向右转;5) 行驶130米,直行进入政府街西路;6) 沿政府街西路行驶730米,直行进入政府街;7) 沿政府街行驶770 米,调头;8) 继续沿政府街行驶,到达昌平检察院反渎局。
昌平检察院反渎局驾车路线:1) 沿京藏高速公路行驶31.6公里,从京银路/G110/十三陵/昌平西关 出口离开上匝道;2) 沿匝道行驶200米,直行进入原G110辅线;3) 沿原G110辅线行驶160米,右转进入西关环岛;4) 沿西关环岛行驶 40米,在第1个出口稍向右转;5) 行驶130米,直行进入政府街西路;6) 沿政府街西路行驶730米,直行进入政府街;7) 沿政府街行驶770 米,调头;8) 继续沿政府街行驶,到达昌平检察院反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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