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摘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对北京市房山区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
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4号
职责
房山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立案侦查以下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1)在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乡镇以上从事党务的人员;(2)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人大常设机构、办事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组成部门、办事机构、直属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在各级审判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正在履行职务期间的人民陪审员;(5)在各级检察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6)在各级军事指挥机关、管理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各级军官和正在执行公务期间的士兵;(7)在各级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政协常设机构、办事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8)在依法行使特定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性事业单位、行政性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9)受国家机关聘任或委托,在国家机关或其他非国家机关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媒体报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北京市检察工作会议和房山区第七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于2012年2月25日9时举行该院2012年工作重点交流会。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曹金山在会上进行了发言。
2015年4月21日,北京市院反渎局局长刘旭东、副局长马军到房山检察院就反渎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调研。房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玲玲,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建明以及房山检察院反渎局全体人员参加座谈。
2015年4月21日,北京市院反渎局局长刘旭东、副局长马军到房山检察院就反渎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调研。房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玲玲,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建明以及房山检察院反渎局全体人员参加座谈。
乘车路线
房山检察院反渎局乘车路线:897路至渔儿沟村站下车。
房山检察院反渎局驾车路线:三环朝西四环/岳各庄桥/G4方向,靠右进入京港澳高速公路,
在六里桥靠左,朝五环路/宛平桥方向,在阀东桥靠左,在京良桥靠左,从良乡出口离开靠右进入拱辰北大街,,右转进入政通路,左转,左转行驶80米,到达终点。
房山检察院反渎局驾车路线:三环朝西四环/岳各庄桥/G4方向,靠右进入京港澳高速公路,
在六里桥靠左,朝五环路/宛平桥方向,在阀东桥靠左,在京良桥靠左,从良乡出口离开靠右进入拱辰北大街,,右转进入政通路,左转,左转行驶80米,到达终点。
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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