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摘要: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对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
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21号
职责
门头沟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立案侦查以下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1)在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乡镇以上从事党务的人员;(2)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人大常设机构、办事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组成部门、办事机构、直属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在各级审判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正在履行职务期间的人民陪审员;(5)在各级检察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6)在各级军事指挥机关、管理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各级军官和正在执行公务期间的士兵;(7)在各级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政协常设机构、办事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8)在依法行使特定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性事业单位、行政性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9)受国家机关聘任或委托,在国家机关或其他非国家机关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媒体报道
1954年出生的魏某,2004年7月始担任门头沟区国资委副主任,2012年10月31日退休。2014年1月17日上午,魏某接到门头沟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电话,要求其前往该院接受调查。到达反贪局后,魏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于1月20日被刑事拘留。
2015年10月,针对门头沟区安全生产事故形势,门头沟检察院反渎局和区安监局召开座谈会,门头沟检察院反渎局负责人孙耀杰同志及区安监局副局长周玉陆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2015年10月,针对门头沟区安全生产事故形势,门头沟检察院反渎局和区安监局召开座谈会,门头沟检察院反渎局负责人孙耀杰同志及区安监局副局长周玉陆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乘车路线
门头沟检察院反渎局乘车路线:运通116路、运通112路、运通101路至蓝龙家园站下车。
门头沟检察院反渎局驾车路线:阜石路在定慧桥靠左,朝八角桥/西五环方向,靠左朝阜石路/西六环/门头沟方向,在晋元桥靠左,朝门头沟方向,靠左进入双峪路,右转进入滨河路,左转进入城子东街,到达终点。
门头沟检察院反渎局驾车路线:阜石路在定慧桥靠左,朝八角桥/西五环方向,靠左朝阜石路/西六环/门头沟方向,在晋元桥靠左,朝门头沟方向,靠左进入双峪路,右转进入滨河路,左转进入城子东街,到达终点。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 浏览量:1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