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摘要: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对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
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古城南里甲2号
职责
石景山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立案侦查以下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1)在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乡镇以上从事党务的人员;(2)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人大常设机构、办事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组成部门、办事机构、直属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在各级审判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正在履行职务期间的人民陪审员;(5)在各级检察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6)在各级军事指挥机关、管理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各级军官和正在执行公务期间的士兵;(7)在各级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政协常设机构、办事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8)在依法行使特定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性事业单位、行政性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9)受国家机关聘任或委托,在国家机关或其他非国家机关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媒体报道
2006年10月10日,石景山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接到线索,检方在调查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发现石景山国税局疏于对金博达物资公司的管理,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几个环节存在问题。随后,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介入初查。2008年1月15日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找到石景山国税局的涉案人员谈话。
2007年10月,卢×利用外来农民工身份信息,虚构外农参加培训、考试的事实,向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虚假的学员签名花名册等申报材料,于2010年10月骗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拨的培训补贴款人民币761200元。2013年5月7日,卢×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查获,赃款均未起获。
2008年ll月27日,景永强、陈立民分别被石景山区法院以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五年。同月,蔡开平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反渎局主侦检察官丁志鹏表示,在这起案件中,景永强、陈立民从事税务工作多年,熟知各项报税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但他们在工作中忘记了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忘记了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
2009年10月,由北京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第六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经过了筹备、酝酿、提名、推荐、审核等五个阶段,产生了100名候选干警和100个候选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寇谦入选公示名单。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部署,2010年5月,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走访了部分区人大代表,征询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010年5月11日,石景山检察院院反渎局走访了石景山区人大代表、实兴腾飞公司董事长陈新,并就加强检企工作联系,尝试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进行了探讨,并达成初步意向。
2010年5月20日,石景山区某工程工地发生一起施工人员触电身亡事故,石景山反渎局随即派员介入事故调查。
2011年8月,为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13个“举报宣传周”活动,石景山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与控申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筹办了以“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2012年11月30日,为积极贯彻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模式改革的相关规定,科学构建中国特色的审查逮捕工作机制,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正义网共同主办第九期京西法治沙龙,对“审查逮捕模式改革与司法应对”进行主题研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丁志鹏在会上发言。
刘×1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于2013年9月3日被取保候审。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出具的到案经过、抓获经过证明,2013年9月2日上午,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刘×1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刘×1于当日下午15时许到石景山检察院院反渎局接受调查,如实陈述自己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的行为,同日23时10分对其进行传唤。9月3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14年,为查办法官、民警勾结渎职案件,北京市检察院反渎局高度重视,组织丰检反渎局和石景山区检察院反渎局成立“4·15专案组”。通过技侦手段恢复嫌疑人办公电脑硬盘及其手机中的电子数据,调取几十本涉案案卷材料,并进行笔迹鉴定,最终真实还原了嫌疑人涉嫌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打破全盘否认其涉嫌民事枉法裁判行为的僵局,实现“零口供”定案。
2014年7月8日至7月10日,石景山区检察院反渎局丁志鹏、办公室程巍、监所处张淑敏前往迁安开展检察联络室工作。工作组就如何更有效开展检察联络室工作与矿业公司、街道加强协调配合展开了交流。
2015年1月,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寇谦接受记者采访。“我是20世纪80年代末通过社会招考进入检察院的,当时是全国的第一批。”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寇谦笑着说。说着一口京片子的他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我母亲就是旗人”。
2015年11月,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主侦检察官全明姬应邀前往北京师范大学,为该校刑科院修读《侦查学》课程的研究生讲授《职务犯罪侦查实务》。
2016年5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部门“三优”及“精品案、优质案”评选活动中,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办理的“某公安分局干警徇私枉法案”被评为十大精品案件,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全明姬荣获“优秀侦查检察官”称号。
2007年10月,卢×利用外来农民工身份信息,虚构外农参加培训、考试的事实,向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虚假的学员签名花名册等申报材料,于2010年10月骗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拨的培训补贴款人民币761200元。2013年5月7日,卢×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查获,赃款均未起获。
2008年ll月27日,景永强、陈立民分别被石景山区法院以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五年。同月,蔡开平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反渎局主侦检察官丁志鹏表示,在这起案件中,景永强、陈立民从事税务工作多年,熟知各项报税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但他们在工作中忘记了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忘记了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
2009年10月,由北京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第六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经过了筹备、酝酿、提名、推荐、审核等五个阶段,产生了100名候选干警和100个候选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寇谦入选公示名单。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部署,2010年5月,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走访了部分区人大代表,征询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010年5月11日,石景山检察院院反渎局走访了石景山区人大代表、实兴腾飞公司董事长陈新,并就加强检企工作联系,尝试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进行了探讨,并达成初步意向。
2010年5月20日,石景山区某工程工地发生一起施工人员触电身亡事故,石景山反渎局随即派员介入事故调查。
2011年8月,为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13个“举报宣传周”活动,石景山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与控申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筹办了以“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2012年11月30日,为积极贯彻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模式改革的相关规定,科学构建中国特色的审查逮捕工作机制,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正义网共同主办第九期京西法治沙龙,对“审查逮捕模式改革与司法应对”进行主题研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丁志鹏在会上发言。
刘×1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于2013年9月3日被取保候审。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出具的到案经过、抓获经过证明,2013年9月2日上午,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刘×1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刘×1于当日下午15时许到石景山检察院院反渎局接受调查,如实陈述自己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的行为,同日23时10分对其进行传唤。9月3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14年,为查办法官、民警勾结渎职案件,北京市检察院反渎局高度重视,组织丰检反渎局和石景山区检察院反渎局成立“4·15专案组”。通过技侦手段恢复嫌疑人办公电脑硬盘及其手机中的电子数据,调取几十本涉案案卷材料,并进行笔迹鉴定,最终真实还原了嫌疑人涉嫌枉法裁判的犯罪事实,打破全盘否认其涉嫌民事枉法裁判行为的僵局,实现“零口供”定案。
2014年7月8日至7月10日,石景山区检察院反渎局丁志鹏、办公室程巍、监所处张淑敏前往迁安开展检察联络室工作。工作组就如何更有效开展检察联络室工作与矿业公司、街道加强协调配合展开了交流。
2015年1月,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寇谦接受记者采访。“我是20世纪80年代末通过社会招考进入检察院的,当时是全国的第一批。”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寇谦笑着说。说着一口京片子的他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我母亲就是旗人”。
2015年11月,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主侦检察官全明姬应邀前往北京师范大学,为该校刑科院修读《侦查学》课程的研究生讲授《职务犯罪侦查实务》。
2016年5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部门“三优”及“精品案、优质案”评选活动中,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办理的“某公安分局干警徇私枉法案”被评为十大精品案件,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全明姬荣获“优秀侦查检察官”称号。
乘车路线
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乘车路线:地铁1号线至古城站D1口出;958路941路959路212路399内路399外路337路327路385路597路318路专108路至石景山古城站下车。
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驾车路线:沿石景山路行驶,南转进入古城南街。沿古城南街行驶150米,左转行驶90米,到达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在道路右侧)。
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驾车路线:沿石景山路行驶,南转进入古城南街。沿古城南街行驶150米,左转行驶90米,到达石景山检察院反渎局(在道路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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