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王佐法庭
摘要: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王佐法庭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王佐法庭地处永定河以西,辖区面积122平方公里,包括王佐镇、长辛店镇、云岗办事处和长辛店办事处。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南宫路王佐法庭
简介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王佐法庭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王佐法庭地处永定河以西,辖区面积122平方公里,包括王佐镇、长辛店镇、云岗办事处和长辛店办事处。
管辖范围
王佐镇、云岗街道辖区内的普通民事案件,以及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
媒体报道
2000年,为及时审结离婚案件,丰台区法院专门在王佐法庭、卢沟桥法庭等5个法庭设立“假日家庭简易法庭”。
丰台法院立案庭在立案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当事人可以触摸点击方式查询查询法院机关与卢沟桥法庭、右安门法庭、花乡法庭、方庄法庭、王佐法庭五个派出人民法庭的地理位置及联系电话等。
“先调解、先给付、后判决”是丰台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为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先行尝试的审判模式。 丰台法院王佐法庭采用此种审判模式,成功处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对双方共同认可的部分进行了先于赔偿,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07年6月1日,北京市丰台法院王佐法庭的法官带领法警到丰台区庄户村一食品厂进行土地勘验评估时,遭到该厂老板夏某等7人的暴力阻挠。夏某率众将多名法警砍伤,还驾车将两名法警撞成脑震荡。夏某及其弟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移交警方调查,他的5名同伙被法院司法拘留。
2008年3月以来,按照中央、市、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丰台区法院深入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王佐法庭 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将“大学习、大讨论”成效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去。一是公正意识,努力追求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二是廉政意识,树立法官清正廉洁形象;三是便民意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四是服务意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2009年,丰台法院各党支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开展了民情访谈和专题调研活动。丰台法院执行庭、王佐法庭、政治处三个党支部在王佐镇沙锅村,联合开展了“听呼声、察民情、送法律”主题实践活动。
2009年12月,丰台法院王佐法庭与王佐镇司法所就诉讼与人民调解相衔接工作召开座谈会,总结了今年的工作经验,并制定了明年诉讼与民调衔接工作的重点和计划。
作为巡回审判“主力军”的王佐法庭2009年和2010年巡回审判案件数分别为261件、302件,分别占该庭收案总数的25%、30%。
“意外”获得补偿款,却因分割起纠纷,为争遗产,花甲兄妹对簿公堂。2010年5月,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妥善化解矛盾,王佐法庭付强法官精心组织,将法庭“搬进”当事人家中。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花甲兄妹最终握手言和。
2010年5月,丰台法院王佐法庭积极借鉴该院劳动争议庭“先调解 先给付 后判决”的新型审判模式,在审判过程中充分运用这种审判模式实现了案件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0年6月,“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这段出自《弟子规》的伦理警句被引入到丰台法院王佐法庭的判决书中,作为法官寄语的一部分,劝诫子女一方本着家庭和睦的原则善事父母,唤醒亲情进而消除矛盾。
丰台法院将于2010年7月21日起,在右安门法庭、花乡法庭、方庄法庭、王佐法庭四个派出法庭增设立案点,审查受理本法庭管辖的案件。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8月13日至2011年8月12日,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受理离婚案47件,男性作为原告的仅有14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生效后的一年里,该庭受理离婚案件202件,其中79件是男性作为原告。
2011年2月9日,正月初七,春节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丰台法院花乡人民法庭开了“节后第一庭”。与往常不同的是,在旁听席上坐着一群“特殊的”客人——丰台区花乡人大代表以及新发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孙志江等。他们是参加丰台法院组织的“人大代表进法庭”活动,专程前来视察法庭工作的。人大代表进法庭”活动已经在丰台法院持续了整整一年。在去年,代表们的足迹到过右安门法庭、花乡法庭、王佐法庭、方庄法庭。在王佐法庭,人民法庭为保护当地人民群众各项合法权益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得到了认可,许宝欣等几位人大代表高度赞扬了区法院的工作,同时就自己和身边老百姓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
2011年11月15日,在长辛店街道南墙缝社区办公室门前,举办了“王佐法庭南墙缝社区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长辛店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王文遥主持,丰台法院吴副院长、长辛店办事处史主任两人携手揭牌,南墙缝社区党委书记佟爱民、王佐法庭薄庭长分别发言。
2013年,丰台法院紧贴园博会进入攻坚阶段的法律需求,迅速成立了园博会司法保障工作临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与园博会距离最近的王佐法庭,专门负责园博会举办前及园博会期间的司法保障全局统筹工作,就近提供法律服务。
近年来,80、90后离婚案件呈上升趋势。记者2013年11月24日从丰台法院王佐法庭获悉,2013年上半年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受理此类案件同比增长一成多,占离婚案总数的17%。
2015年5月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干警齐婵娟撰写的释法文章《参演真人秀受伤谁来赔偿》一文刊登于《北京日报》新知周刊·法制版“法官讲法”栏目头条。
2015年9月29日,王佐法庭法官胡萍萍来到庄户村巡回审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被告称,“矛盾我们解决不了,相信法院能给评个理。”该巡回审判点于11年6月挂牌,“法官在这里不仅开庭审案,还开展法制宣传,效果很好”,王佐法庭副庭长康运说。
2015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新媒体团队、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工作人员及司法宣传科全体人员全天分为三个组,冒雨被分赴王佐法庭庄户审判点、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北京市第十二中学、草桥欣园夜间执行地点等多处对法官的日常工作进行采编和跟拍,真实还原法官的工作场景。
2016年9月,为支持丰台区法院系统建设,丰台规划分局核发了丰台区王佐人民法庭项目的《规划意见复函》。该项目位于王佐镇怪村,项目总用地规模约1.29公顷,其中建筑用地面积约0.5公顷,地上建筑规模约0.3万平方米。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缓解王佐人民法庭现状办公面积不足的现状。
2016年10月,丰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刘晔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法院王佐法庭副庭长。
统计发现,“80后”女性在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社会地位等方面都有明显提高,在经济和心理上对男性的依赖下降。她们的婚姻观更开放,受传统思想的束缚更少,一旦对婚姻不满,就会尽快“抽身”,了结这段自认“错误”的婚姻。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庭长薄彩峰认为,女性先提出离婚缘于对家庭的要求较高。
2017年10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丰台法院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热潮,全院学习氛围浓厚。王佐法庭通过工作微信群开展十九大报告自主学习。
在2017年“12·4”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丰台法院各部门也纷纷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其中王佐法庭法官赴云岗街道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材料。
丰台法院立案庭在立案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当事人可以触摸点击方式查询查询法院机关与卢沟桥法庭、右安门法庭、花乡法庭、方庄法庭、王佐法庭五个派出人民法庭的地理位置及联系电话等。
“先调解、先给付、后判决”是丰台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为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先行尝试的审判模式。 丰台法院王佐法庭采用此种审判模式,成功处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对双方共同认可的部分进行了先于赔偿,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07年6月1日,北京市丰台法院王佐法庭的法官带领法警到丰台区庄户村一食品厂进行土地勘验评估时,遭到该厂老板夏某等7人的暴力阻挠。夏某率众将多名法警砍伤,还驾车将两名法警撞成脑震荡。夏某及其弟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移交警方调查,他的5名同伙被法院司法拘留。
2008年3月以来,按照中央、市、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丰台区法院深入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王佐法庭 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将“大学习、大讨论”成效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去。一是公正意识,努力追求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二是廉政意识,树立法官清正廉洁形象;三是便民意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四是服务意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2009年,丰台法院各党支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开展了民情访谈和专题调研活动。丰台法院执行庭、王佐法庭、政治处三个党支部在王佐镇沙锅村,联合开展了“听呼声、察民情、送法律”主题实践活动。
2009年12月,丰台法院王佐法庭与王佐镇司法所就诉讼与人民调解相衔接工作召开座谈会,总结了今年的工作经验,并制定了明年诉讼与民调衔接工作的重点和计划。
作为巡回审判“主力军”的王佐法庭2009年和2010年巡回审判案件数分别为261件、302件,分别占该庭收案总数的25%、30%。
“意外”获得补偿款,却因分割起纠纷,为争遗产,花甲兄妹对簿公堂。2010年5月,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妥善化解矛盾,王佐法庭付强法官精心组织,将法庭“搬进”当事人家中。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花甲兄妹最终握手言和。
2010年5月,丰台法院王佐法庭积极借鉴该院劳动争议庭“先调解 先给付 后判决”的新型审判模式,在审判过程中充分运用这种审判模式实现了案件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0年6月,“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这段出自《弟子规》的伦理警句被引入到丰台法院王佐法庭的判决书中,作为法官寄语的一部分,劝诫子女一方本着家庭和睦的原则善事父母,唤醒亲情进而消除矛盾。
丰台法院将于2010年7月21日起,在右安门法庭、花乡法庭、方庄法庭、王佐法庭四个派出法庭增设立案点,审查受理本法庭管辖的案件。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8月13日至2011年8月12日,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受理离婚案47件,男性作为原告的仅有14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生效后的一年里,该庭受理离婚案件202件,其中79件是男性作为原告。
2011年2月9日,正月初七,春节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丰台法院花乡人民法庭开了“节后第一庭”。与往常不同的是,在旁听席上坐着一群“特殊的”客人——丰台区花乡人大代表以及新发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孙志江等。他们是参加丰台法院组织的“人大代表进法庭”活动,专程前来视察法庭工作的。人大代表进法庭”活动已经在丰台法院持续了整整一年。在去年,代表们的足迹到过右安门法庭、花乡法庭、王佐法庭、方庄法庭。在王佐法庭,人民法庭为保护当地人民群众各项合法权益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得到了认可,许宝欣等几位人大代表高度赞扬了区法院的工作,同时就自己和身边老百姓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
2011年11月15日,在长辛店街道南墙缝社区办公室门前,举办了“王佐法庭南墙缝社区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长辛店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王文遥主持,丰台法院吴副院长、长辛店办事处史主任两人携手揭牌,南墙缝社区党委书记佟爱民、王佐法庭薄庭长分别发言。
2013年,丰台法院紧贴园博会进入攻坚阶段的法律需求,迅速成立了园博会司法保障工作临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与园博会距离最近的王佐法庭,专门负责园博会举办前及园博会期间的司法保障全局统筹工作,就近提供法律服务。
近年来,80、90后离婚案件呈上升趋势。记者2013年11月24日从丰台法院王佐法庭获悉,2013年上半年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受理此类案件同比增长一成多,占离婚案总数的17%。
2015年5月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干警齐婵娟撰写的释法文章《参演真人秀受伤谁来赔偿》一文刊登于《北京日报》新知周刊·法制版“法官讲法”栏目头条。
2015年9月29日,王佐法庭法官胡萍萍来到庄户村巡回审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被告称,“矛盾我们解决不了,相信法院能给评个理。”该巡回审判点于11年6月挂牌,“法官在这里不仅开庭审案,还开展法制宣传,效果很好”,王佐法庭副庭长康运说。
2015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新媒体团队、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工作人员及司法宣传科全体人员全天分为三个组,冒雨被分赴王佐法庭庄户审判点、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北京市第十二中学、草桥欣园夜间执行地点等多处对法官的日常工作进行采编和跟拍,真实还原法官的工作场景。
2016年9月,为支持丰台区法院系统建设,丰台规划分局核发了丰台区王佐人民法庭项目的《规划意见复函》。该项目位于王佐镇怪村,项目总用地规模约1.29公顷,其中建筑用地面积约0.5公顷,地上建筑规模约0.3万平方米。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缓解王佐人民法庭现状办公面积不足的现状。
2016年10月,丰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刘晔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法院王佐法庭副庭长。
统计发现,“80后”女性在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社会地位等方面都有明显提高,在经济和心理上对男性的依赖下降。她们的婚姻观更开放,受传统思想的束缚更少,一旦对婚姻不满,就会尽快“抽身”,了结这段自认“错误”的婚姻。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庭长薄彩峰认为,女性先提出离婚缘于对家庭的要求较高。
2017年10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丰台法院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热潮,全院学习氛围浓厚。王佐法庭通过工作微信群开展十九大报告自主学习。
在2017年“12·4”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丰台法院各部门也纷纷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其中王佐法庭法官赴云岗街道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材料。
乘车路线
丰台法院王佐法庭乘车路线:459路、983路、951路、458路、897路至南宫东站下车。
丰台法院王佐法庭驾车路线:卢沟桥南路进入环岛,进入周口店路,行驶3.5公里直行进入京周路,行驶800米
右转,进入云岗路,行驶2.0公里左转,从云岗路到长青路,行驶420米右转,进入长青路,行驶1.5公里右转,从长青路到丰台区人民法庭王佐人民法庭,行驶350米。
丰台法院王佐法庭驾车路线:卢沟桥南路进入环岛,进入周口店路,行驶3.5公里直行进入京周路,行驶800米
右转,进入云岗路,行驶2.0公里左转,从云岗路到长青路,行驶420米右转,进入长青路,行驶1.5公里右转,从长青路到丰台区人民法庭王佐人民法庭,行驶3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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