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卢沟桥法庭
摘要: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卢沟桥法庭是丰台法院的派出法庭,在丰台法院院内办公。卢沟桥人民法庭成立于1984年3月,管辖卢沟桥乡、丰台镇、宛平镇、太平桥和卢沟桥办事处等近百万人口地区的民事案件。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9号
简介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卢沟桥法庭是丰台法院的派出法庭,在丰台法院院内办公。卢沟桥人民法庭成立于1984年3月,管辖卢沟桥乡、丰台镇、宛平镇、太平桥和卢沟桥办事处等近百万人口地区的民事案件。
媒体报道
2000年,为及时审结离婚案件,丰台区法院专门在花乡法庭、卢沟桥法庭等5个法庭设立“假日家庭简易法庭”。
2008年3月以来,按照中央、市、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丰台区法院深入开展了“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卢沟桥法庭以活动为契机,科学配置资源,深挖自身潜力。指定专人负 责全庭的送达工作,解决“送达难”问题;组织理论功底扎实的干警负责调研课题,促进成果转化;安排办案能力强的审判员定期介绍办案心得,提高案件质量,创造了在全院民事审判部门全年结案总数第一的佳绩,为社会和谐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8年11月,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庭长刘秀兰应邀来到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参加由区司法局组织的2008年司法所与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人民调解工作联席座谈会,并对各乡镇司法所的民调工作进行指导,会议由区司法局郭俊宝副局长主持。
2009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卢沟桥法庭共受理案件4622件,同比上升46.3%;审结4548件,同比上升45.7%,法官人均结案高达649.7件。卢沟桥法庭在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疑难复杂案件层出不穷,人员有所减少的情况下,创造性地运用“并行统筹”策略,最大限度地完成了全年审判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2009年,丰台法院各党支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开展了民情访谈和专题调研活动。卢沟桥法庭党支部、花乡法庭党支部、右安门法庭党支部、方庄法庭党支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分别深入所辖地区街乡、企业、驻军部队,详细了解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阻碍街乡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涉及拆迁、土地产权、房屋租赁等各类纠纷向单位和人民群众答疑解惑。
2009年8月26日上午10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卢沟桥法庭,随着电脑腾讯QQ聊天工具的启动,屏幕上一个头像在不断闪动,法官点击视频连接,这是该院首次尝试由证人通过网络视频作证。庭审过程中,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史金霞法官通过网络视频依次对三名证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了核实,证人通过视频陈述了要证明的事实经过,并通过视频确认了向卢沟桥法庭提交的书面证言上签名确为他们本人所签,证人宣读证言完毕后,原被告对证人进行了视频质证。
为彰显司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商家的服务意识,倡导诚信消费,建立文明、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在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卢沟桥法庭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三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三个案件涉及餐饮住宿行业、超市零售业和房地产业。
北京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对2010年判决结案236件离婚案件调研,其中19人次提出损害赔偿,而无一人获得法院支持。
2010年4月,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史金霞法官收到某建筑开发总公司送来的一面锦旗,上书“司法为民、构建和谐”。位于丰台区东大街的某排平房是某建筑开发总公司的自有房产。
2011年7月6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卢沟桥法庭在争议地建起临时法庭,开审一起邻里纠纷。
2012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卢沟桥法庭调研发现,物业公司诉讼拖延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无奈拖延。二是主动拖延。三是疏忽拖延。
2013年8月,北京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对一起第三人行使撤销权之诉纠纷进行了审理。
2013年10月11日下午,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的法官们来到了花乡敬老院,开展“重阳节,关爱老人”主题实践活动,并向老人赠送了礼品。
2014年10月,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的李楠法官建议消费者,买车尽量去正规的4S店,因其从厂家进货,能相对保证质量,且一般不更换经营地点,发生纠纷后方便起诉及执行。而那些不具备销售机动车资质的企业大多规模小、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偿债能力薄弱,即使消费者胜诉,也可能因为其资金匮乏或恶意规避执行,使判决内容难以实现。
“什么样的过错,才能让一方在离婚诉讼中什么都不能得到,被判净身出户呢?”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负责人刘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在个别案件中,当事人为了追求离婚放弃财产会出现净身出户的情况,通常情况下,法庭在判决中都会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进行财产分配,一般不会有净身出户的情况发生,比如夫妻双方有两套住房,如果都判给一方,就会影响到另一方的基本居住需求,所以法院往往会让过错方从钱上来找齐儿,而不会让过错方无处可住。
2016年1月,赵女士起诉张先生要求离婚,同时赵女士以孩子张某的名义起诉张先生,要求其给付抚养费。两案分别由卢沟桥法庭和未成年人审判庭审理。
2017年7月,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联合卢沟桥街道司法所对该辖区内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分为两部分,首先由卢沟桥法庭庭长刘辉带领人民调解员们参观该院工作展板、“7日调解室”以及法庭,简要介绍了该院及卢沟桥法庭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该院的“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机制。随后,卢沟桥法庭精心挑选了一起极为贴近百姓生活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组织人民调解员们进行旁听。该案由卢沟桥法庭副庭长刁彤独任审判,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流畅,节奏张弛有度,展现了法官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娴熟的庭审技巧,为人民调解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卢沟桥法庭一贯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今后会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将情理与法理相结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017年10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丰台法院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热潮,全院学习氛围浓厚。花乡法庭、卢沟桥法庭、长辛店法庭干警结合辖区特点,就如何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服务区域发展进行了深入讨论。
在“12·4”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法官们前往航天科技集团,以《身边的法律》为题,给参会者上了一堂生动翔实的法治课,同时还联合司法所进社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2018年2月1日上午,北京法院召开表彰会,丰台区人民法院卢沟桥人民法庭等11家人民法庭被授予“人民法庭单项工作突出贡献奖”,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副庭长刁彤等50名同志被授予“北京市法院模范法庭干警”称号。
2018年4月10日14时,丰台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田先生、李女士诉吴先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案由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法官张倩担任审判员进行审理。
丰台法院网在线答疑栏目第九十四期将就买卖合同纠纷中涉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在线答疑,2018年6月26日,丰台法院网将邀请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庭长刘辉做客网站在线回答广大网友的提问。
2008年3月以来,按照中央、市、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丰台区法院深入开展了“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卢沟桥法庭以活动为契机,科学配置资源,深挖自身潜力。指定专人负 责全庭的送达工作,解决“送达难”问题;组织理论功底扎实的干警负责调研课题,促进成果转化;安排办案能力强的审判员定期介绍办案心得,提高案件质量,创造了在全院民事审判部门全年结案总数第一的佳绩,为社会和谐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8年11月,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庭长刘秀兰应邀来到卢沟桥街道办事处,参加由区司法局组织的2008年司法所与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人民调解工作联席座谈会,并对各乡镇司法所的民调工作进行指导,会议由区司法局郭俊宝副局长主持。
2009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卢沟桥法庭共受理案件4622件,同比上升46.3%;审结4548件,同比上升45.7%,法官人均结案高达649.7件。卢沟桥法庭在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疑难复杂案件层出不穷,人员有所减少的情况下,创造性地运用“并行统筹”策略,最大限度地完成了全年审判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2009年,丰台法院各党支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开展了民情访谈和专题调研活动。卢沟桥法庭党支部、花乡法庭党支部、右安门法庭党支部、方庄法庭党支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分别深入所辖地区街乡、企业、驻军部队,详细了解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阻碍街乡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涉及拆迁、土地产权、房屋租赁等各类纠纷向单位和人民群众答疑解惑。
2009年8月26日上午10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卢沟桥法庭,随着电脑腾讯QQ聊天工具的启动,屏幕上一个头像在不断闪动,法官点击视频连接,这是该院首次尝试由证人通过网络视频作证。庭审过程中,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史金霞法官通过网络视频依次对三名证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了核实,证人通过视频陈述了要证明的事实经过,并通过视频确认了向卢沟桥法庭提交的书面证言上签名确为他们本人所签,证人宣读证言完毕后,原被告对证人进行了视频质证。
为彰显司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商家的服务意识,倡导诚信消费,建立文明、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在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卢沟桥法庭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三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三个案件涉及餐饮住宿行业、超市零售业和房地产业。
北京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对2010年判决结案236件离婚案件调研,其中19人次提出损害赔偿,而无一人获得法院支持。
2010年4月,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史金霞法官收到某建筑开发总公司送来的一面锦旗,上书“司法为民、构建和谐”。位于丰台区东大街的某排平房是某建筑开发总公司的自有房产。
2011年7月6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卢沟桥法庭在争议地建起临时法庭,开审一起邻里纠纷。
2012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卢沟桥法庭调研发现,物业公司诉讼拖延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无奈拖延。二是主动拖延。三是疏忽拖延。
2013年8月,北京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对一起第三人行使撤销权之诉纠纷进行了审理。
2013年10月11日下午,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的法官们来到了花乡敬老院,开展“重阳节,关爱老人”主题实践活动,并向老人赠送了礼品。
2014年10月,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的李楠法官建议消费者,买车尽量去正规的4S店,因其从厂家进货,能相对保证质量,且一般不更换经营地点,发生纠纷后方便起诉及执行。而那些不具备销售机动车资质的企业大多规模小、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偿债能力薄弱,即使消费者胜诉,也可能因为其资金匮乏或恶意规避执行,使判决内容难以实现。
“什么样的过错,才能让一方在离婚诉讼中什么都不能得到,被判净身出户呢?”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负责人刘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在个别案件中,当事人为了追求离婚放弃财产会出现净身出户的情况,通常情况下,法庭在判决中都会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进行财产分配,一般不会有净身出户的情况发生,比如夫妻双方有两套住房,如果都判给一方,就会影响到另一方的基本居住需求,所以法院往往会让过错方从钱上来找齐儿,而不会让过错方无处可住。
2016年1月,赵女士起诉张先生要求离婚,同时赵女士以孩子张某的名义起诉张先生,要求其给付抚养费。两案分别由卢沟桥法庭和未成年人审判庭审理。
2017年7月,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联合卢沟桥街道司法所对该辖区内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分为两部分,首先由卢沟桥法庭庭长刘辉带领人民调解员们参观该院工作展板、“7日调解室”以及法庭,简要介绍了该院及卢沟桥法庭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该院的“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机制。随后,卢沟桥法庭精心挑选了一起极为贴近百姓生活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组织人民调解员们进行旁听。该案由卢沟桥法庭副庭长刁彤独任审判,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流畅,节奏张弛有度,展现了法官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娴熟的庭审技巧,为人民调解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卢沟桥法庭一贯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今后会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将情理与法理相结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017年10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丰台法院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热潮,全院学习氛围浓厚。花乡法庭、卢沟桥法庭、长辛店法庭干警结合辖区特点,就如何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服务区域发展进行了深入讨论。
在“12·4”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法官们前往航天科技集团,以《身边的法律》为题,给参会者上了一堂生动翔实的法治课,同时还联合司法所进社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2018年2月1日上午,北京法院召开表彰会,丰台区人民法院卢沟桥人民法庭等11家人民法庭被授予“人民法庭单项工作突出贡献奖”,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副庭长刁彤等50名同志被授予“北京市法院模范法庭干警”称号。
2018年4月10日14时,丰台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田先生、李女士诉吴先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案由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法官张倩担任审判员进行审理。
丰台法院网在线答疑栏目第九十四期将就买卖合同纠纷中涉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在线答疑,2018年6月26日,丰台法院网将邀请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庭长刘辉做客网站在线回答广大网友的提问。
乘车路线
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乘车路线:地铁1号线到五棵松站;
689路、740路外环、运通115路到岔道口站下车。
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驾车路线:二环靠左前方行驶,进入菜户营桥,行驶370米靠左前方行驶,进入丰台北路,行驶4.6公里左转,进入东大街,行驶460米右转,进入近园路,行驶420米右转,进入庄维路,行驶140米,抵达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
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驾车路线:二环靠左前方行驶,进入菜户营桥,行驶370米靠左前方行驶,进入丰台北路,行驶4.6公里左转,进入东大街,行驶460米右转,进入近园路,行驶420米右转,进入庄维路,行驶140米,抵达丰台法院卢沟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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