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
摘要: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是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霍营村北
简介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是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
管辖范围
回龙观镇全境、东小口镇的马连店村、小辛庄村、梁庄村、上坡村、霍营村、兰各庄村、店上村。除劳动争议、名誉权纠纷、物业类案件、交通肇事类案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以外的民事案件。
媒体报道
北京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对2006年1月到4月受理的百余件物业纠纷案提出在立案前“五审查”的要求,不具备“五审查”条件的物业公司告业主案,都将在立案时受阻或者难以立案。
2009年,昌平法院东小口法庭成立后,原属于回龙观法庭辖区的东小口镇的九个村改为由东小口法庭管辖。针对这一新变化,回龙观法庭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切实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赢得了广泛的好评。
2009年11月9日9点,在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某某诉河南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牛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09年11月10日9点,在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某某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2009年11月11日10点,在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孟某某诉关某某、张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2009年11月13日9点,在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韩某诉杨某某、王某某、胡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10年,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讼累”的工作要求,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在法庭立案窗口建立立案一次性告知制度,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赵某和李某都是上班族。二人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发愁上班时间参加开庭耽误工作,赵某和李某向法院提出了自己的困难。没想到昌平法院的法官专门安排“夜间法庭”审理了二人的离婚案。记者2013年3月21日获悉,为了方便上班族参加诉讼,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近日推行“夜间法庭”举措。 赵某与李某离婚案诉至法院后,由于双方都是上班族,上班期间很难请假到庭参加诉讼。经当事人申请,法庭决定利用夜间加班时间审理此案。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副庭长张彦辉主持庭审,庭审从晚上6点持续到晚上8点。庭审过后,双方当事人都对法院“夜间法庭”举措表示赞许和感谢。
回龙观法庭辖区内有天通苑、回龙观等多个大型社区,很多当地居民都是上班一族。而按照法院的一般开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上下午。一些在市内工作的上班族需请假到法院参加诉讼,非常不便。“夜间法庭”是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针对辖区内人口众多、“上班族”数量较多特点推出的司法便民新举措。
据悉,按照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动向法官提出“夜间法庭”的申请,在对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下班时间,进行夜间开庭审理。“夜间法庭”的开设,尽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时间需求,有效地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此外,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还试点开设了“假日法庭”,并逐步将“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工作尝试建成长效机制。
值班发现工地被盗,在制止盗窃时,保安冯某惨遭杀害并焚尸。记者2013年5月30日获悉,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判决赔偿冯某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69.8万元。
2013年10月,北京法院开始打造微博信息公开平台至今,北京全市三级法院均已开通了官方微博,并建设起了“北京法院微博发布厅”。发布厅内汇聚了“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等八个庭室认证实名微博,以及市第一中级法院“姜颖”、西城区法院“赵海”在内的52名优秀法官个人认证实名微博,网友一键便可关注全市法院的微博信息。
为了索要赡养费、保姆费和租房费以及要求子女们平均分担自己的医疗费,81岁的尹先生将自己的六个子女告上法院。除了经济要求外,老人在起诉状中还特别提出,要求他们“每人每星期回家看望一次”。2013年10月23日,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老人起诉要求“常回家看看”案件。
女工程师陈丹称,因自由恋爱被父母送精神病院,经历了72小时“治疗”后被宣布可以出院。随后,陈丹以侵权为由将北京回龙观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其间,陈丹在网上公布了自己在医院的遭遇,医院以“形象受损”提出反诉。2013年11月16日上午,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再次开庭审理两案。
2016年2月26日晚21时30分许,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在住所楼下遭到两名歹徒枪击,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悉,其中一名歹徒李大山是马彩云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回答记者提问,对26日晚发生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被杀害,其丈夫李福生及两名群众一死两伤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作出回应。
“斯人已逝,然当事人还在法庭等候,没有时间哀伤,穿上法袍,使命依然……司法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我们一定会接过你手中的法槌,带着你的梦想,在法治中国的征途中,砥砺前行!”2016年8月举办的北京市昌平区政法系统马彩云法官先进事迹宣讲会上,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庭长曹松清的话语铿锵有力。
2017年2月27日是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马彩云烈士因公殉职一周年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一大早,记者来到回龙观法庭时,这里刚刚举行完一个小小的纪念仪式。
2017年3月8日上午,北京市人大代表安钟岩、北京市丰台区政协委员穆慧妍等一行6人来到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邢颖和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之学的陪同下与法庭女法官们一同参加了“汇聚巾帼力量、共谱尚法篇章”三八妇女节主题活动。
2017年7月17日,昌平区委政法委举办了“不忘初心跟党走 继续前进奔小康”主题宣讲暨庆祝建党96周年活动。昌平法院选派民三庭马英博和组宣科曹梦楠作为代表进行宣讲。马英博以《执掌公义法传温情》为题,讲述了回龙观法庭党支部立足辖区案件特点,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悉心调解社会矛盾,不畏艰辛、心系群众的先进事迹。
2017年9月6日上午,昌平法院召开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民一庭副庭长李笑、回龙观法庭副庭长张彦辉、东小口法庭法官黄莹出席了通报会并作主题发言。
2017年10月,一起当事人申请指定监护人的案件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宣判。据了解,这是《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后,北京法院首例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的案件。
2017年11月7日下午,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党支部组织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春江,党组成员、副院长邢颖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由回龙观法庭党支部书记、庭长曹松清主持,全体支部党员干警参加。
为促进干警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变自救能力、保障生命财产安全,2017年12月,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和东小口法庭共同邀请昌平区消防支队天通苑中队警官举办消防知识培训,两个法庭的干警等工作人员共计四十余人参与了此次培训。
2018年1月14日,第十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暨“首都政法先锋”评选表彰候选名单公示公告。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入选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推荐名单。
2018年2月1日上午,北京法院召开表彰会,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副庭长王磊等50名同志被授予“北京市法院模范法庭干警”称号。
2018年2月26日,在马彩云烈士因公牺牲两周年之际,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在昌平区烈士陵园举行“致敬烈士•不忘初心”纪念活动。青山埋忠骨,鲜花献英烈。纪念碑基座上整齐摆放着五个花篮,在阳光下格外鲜艳和耀眼。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春江,北京市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秘书长、市高院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陈继平,昌平区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蒋莉,昌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邢颖,回龙观法庭庭长曹松清走上前,认真整理花篮缎带。明黄的菊花、芬芳的百合,寄托着对马彩云烈士的缅怀和敬意。
2018年3月,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被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第十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2009年,昌平法院东小口法庭成立后,原属于回龙观法庭辖区的东小口镇的九个村改为由东小口法庭管辖。针对这一新变化,回龙观法庭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切实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赢得了广泛的好评。
2009年11月9日9点,在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某某诉河南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牛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09年11月10日9点,在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某某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2009年11月11日10点,在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孟某某诉关某某、张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2009年11月13日9点,在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韩某诉杨某某、王某某、胡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10年,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讼累”的工作要求,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在法庭立案窗口建立立案一次性告知制度,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赵某和李某都是上班族。二人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发愁上班时间参加开庭耽误工作,赵某和李某向法院提出了自己的困难。没想到昌平法院的法官专门安排“夜间法庭”审理了二人的离婚案。记者2013年3月21日获悉,为了方便上班族参加诉讼,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近日推行“夜间法庭”举措。 赵某与李某离婚案诉至法院后,由于双方都是上班族,上班期间很难请假到庭参加诉讼。经当事人申请,法庭决定利用夜间加班时间审理此案。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副庭长张彦辉主持庭审,庭审从晚上6点持续到晚上8点。庭审过后,双方当事人都对法院“夜间法庭”举措表示赞许和感谢。
回龙观法庭辖区内有天通苑、回龙观等多个大型社区,很多当地居民都是上班一族。而按照法院的一般开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上下午。一些在市内工作的上班族需请假到法院参加诉讼,非常不便。“夜间法庭”是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针对辖区内人口众多、“上班族”数量较多特点推出的司法便民新举措。
据悉,按照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动向法官提出“夜间法庭”的申请,在对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下班时间,进行夜间开庭审理。“夜间法庭”的开设,尽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时间需求,有效地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此外,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还试点开设了“假日法庭”,并逐步将“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工作尝试建成长效机制。
值班发现工地被盗,在制止盗窃时,保安冯某惨遭杀害并焚尸。记者2013年5月30日获悉,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判决赔偿冯某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69.8万元。
2013年10月,北京法院开始打造微博信息公开平台至今,北京全市三级法院均已开通了官方微博,并建设起了“北京法院微博发布厅”。发布厅内汇聚了“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等八个庭室认证实名微博,以及市第一中级法院“姜颖”、西城区法院“赵海”在内的52名优秀法官个人认证实名微博,网友一键便可关注全市法院的微博信息。
为了索要赡养费、保姆费和租房费以及要求子女们平均分担自己的医疗费,81岁的尹先生将自己的六个子女告上法院。除了经济要求外,老人在起诉状中还特别提出,要求他们“每人每星期回家看望一次”。2013年10月23日,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老人起诉要求“常回家看看”案件。
女工程师陈丹称,因自由恋爱被父母送精神病院,经历了72小时“治疗”后被宣布可以出院。随后,陈丹以侵权为由将北京回龙观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其间,陈丹在网上公布了自己在医院的遭遇,医院以“形象受损”提出反诉。2013年11月16日上午,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再次开庭审理两案。
2016年2月26日晚21时30分许,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在住所楼下遭到两名歹徒枪击,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悉,其中一名歹徒李大山是马彩云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回答记者提问,对26日晚发生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被杀害,其丈夫李福生及两名群众一死两伤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作出回应。
“斯人已逝,然当事人还在法庭等候,没有时间哀伤,穿上法袍,使命依然……司法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我们一定会接过你手中的法槌,带着你的梦想,在法治中国的征途中,砥砺前行!”2016年8月举办的北京市昌平区政法系统马彩云法官先进事迹宣讲会上,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庭长曹松清的话语铿锵有力。
2017年2月27日是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马彩云烈士因公殉职一周年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一大早,记者来到回龙观法庭时,这里刚刚举行完一个小小的纪念仪式。
2017年3月8日上午,北京市人大代表安钟岩、北京市丰台区政协委员穆慧妍等一行6人来到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邢颖和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之学的陪同下与法庭女法官们一同参加了“汇聚巾帼力量、共谱尚法篇章”三八妇女节主题活动。
2017年7月17日,昌平区委政法委举办了“不忘初心跟党走 继续前进奔小康”主题宣讲暨庆祝建党96周年活动。昌平法院选派民三庭马英博和组宣科曹梦楠作为代表进行宣讲。马英博以《执掌公义法传温情》为题,讲述了回龙观法庭党支部立足辖区案件特点,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悉心调解社会矛盾,不畏艰辛、心系群众的先进事迹。
2017年9月6日上午,昌平法院召开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民一庭副庭长李笑、回龙观法庭副庭长张彦辉、东小口法庭法官黄莹出席了通报会并作主题发言。
2017年10月,一起当事人申请指定监护人的案件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宣判。据了解,这是《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后,北京法院首例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的案件。
2017年11月7日下午,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党支部组织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春江,党组成员、副院长邢颖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由回龙观法庭党支部书记、庭长曹松清主持,全体支部党员干警参加。
为促进干警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变自救能力、保障生命财产安全,2017年12月,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和东小口法庭共同邀请昌平区消防支队天通苑中队警官举办消防知识培训,两个法庭的干警等工作人员共计四十余人参与了此次培训。
2018年1月14日,第十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暨“首都政法先锋”评选表彰候选名单公示公告。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入选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推荐名单。
2018年2月1日上午,北京法院召开表彰会,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副庭长王磊等50名同志被授予“北京市法院模范法庭干警”称号。
2018年2月26日,在马彩云烈士因公牺牲两周年之际,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在昌平区烈士陵园举行“致敬烈士•不忘初心”纪念活动。青山埋忠骨,鲜花献英烈。纪念碑基座上整齐摆放着五个花篮,在阳光下格外鲜艳和耀眼。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春江,北京市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秘书长、市高院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陈继平,昌平区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蒋莉,昌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邢颖,回龙观法庭庭长曹松清走上前,认真整理花篮缎带。明黄的菊花、芬芳的百合,寄托着对马彩云烈士的缅怀和敬意。
2018年3月,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被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第十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乘车路线
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乘车路线:乘坐462路公交车到霍营站下车; 或乘坐478路、607路公交车到上坡佳园西门站下车;或乘坐地铁8号线到回龙观东大街站东下车。
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驾车路线:京藏高速回龙观出口,沿北郊农场桥向东,由回龙观西大街行使至回龙观东大街与黄平路交叉处路口西北处即到。
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驾车路线:京藏高速回龙观出口,沿北郊农场桥向东,由回龙观西大街行使至回龙观东大街与黄平路交叉处路口西北处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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