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摘要: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南侧,其原名为昌平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于1949年4月16日,是北京市17个基层法院之一。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辖区面积1343.5平方公里,管辖15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有303个行政村、189个社区。2010年至2014年,该院每年收案量在20000至22000件左右,审理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等类型的案件。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62号
简介
昌平区人民法院前身昌平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于1949年4月16日,归察哈尔省南口专署管辖,7月16日划归河北省通县专署管辖。1956年1月,昌平县人民法院改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归北京市管辖。1958年10月,公、检、法三机关合署办公。1961年8月后三机关始分开。1960年1月7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改为昌平县人民法院。1968年2月,县人民法院实行军管,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昌平县人民法院军事管制小组”。11月,检察院和法院合并,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昌平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事管制小组”。1973年8月,撤销军管,昌平县人民法院恢复。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昌平县改为昌平区,昌平县人民法院改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建设
昌平区法院辖区面积1352平方公里,下辖2个街道办事处、15个镇,辖区常住人口78.2万人。在北京市高级法院党组和昌平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昌平区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努力增强司法能力,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加强法院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出的“立案一站式服务”、“涉农案件多元化处理机制”、“判后答疑”等工作举措深受群众欢迎。198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法院,2003年度、2005年度、2007年度连续三届荣获“北京市先进法院”的殊荣。2007年度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在工作中,昌平法院涌现出了“北京市十佳人民法官”沈长英、梁永胜等先进个人和“北京市十佳人民法庭”小汤山法庭等先进集体。
派出法庭
南口法庭、回龙观法庭、沙河法庭、小汤山法庭、东小口法庭。
媒体报道
北京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对2006年1月到4月受理的百余件物业纠纷案提出在立案前“五审查”的要求,不具备“五审查”条件的物业公司告业主案,都将在立案时受阻或者难以立案。
2008年8月11日,在观看奥运会中美篮球时,正在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服刑的吴某因情绪激动而误伤狱友。近日,吴超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接受审理。
2009年以来,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昌平法院南口法庭积极以“三结合”拓展巡回审判方式,收到了很好成效。
2009年,昌平法院东小口法庭成立后,原属于回龙观法庭辖区的东小口镇的九个村改为由东小口法庭管辖。针对这一新变化,回龙观法庭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切实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赢得了广泛的好评。
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1至9月,昌平法院小汤山法庭共调解结案195件,同比增长25.48%。在调解率大幅提升的过程中,昌平法院经调研认为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还存在五种恶意行为:一是借调解打探虚实。二是借调解模糊诉争法律关系。三是借调解拖延诉讼。四是借调解逃避债务。五是借调解避免判决更多的不利益。
2010年3月25日15点,在昌平法院沙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陈某诉某某世纪华联超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2014年7月,北京一中院民一庭的法官和书记员一大早就从院里出发,前往昌平区南口法庭审理一宗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二审案件。 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康惠琴、李秀枝两位老人是多年的邻居。由于老人的子女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从单位请假将老人送到一中院来开庭,因此康惠琴老人申请二审法官前往当地开庭。考虑到二位老人的实际情况,以及该案的案由是相邻关系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合议庭决定前往距离双方当事人家最近的昌平区法院南口法庭审理该案,这样既能方便两位老人参加诉讼,又有助于更好地通过现场勘查来认定案件事实。合议庭法官按时到达南口法庭时,二位老人及子女已经在法庭等候,双方当事人也向合议庭法官和南口法庭的工作人员表示了对二审法官能够就地审理案件的感激,法官的实际行动让他们感受了便捷和受尊重。
2016年8月,昌平法院东小口法庭已经与天通苑北司法所共同签订了《联合调解工作细则》,通过召开联席会的形式,定期对天通苑常见的纠纷类型和形成原因进行“会诊”,加大协同纠纷解决。
2016年10月25日,北京市昌平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杨卫东为昌平区人民法院南口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2017年7月17日,昌平区委政法委举办了“不忘初心跟党走 继续前进奔小康”主题宣讲暨庆祝建党96周年活动。昌平法院选派昌平法院民三庭马英博和组宣科曹梦楠作为代表进行宣讲。马英博以《执掌公义法传温情》为题,讲述了回龙观法庭党支部立足辖区案件特点,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悉心调解社会矛盾,不畏艰辛、心系群众的先进事迹。
2017年12月,昌平法院东小口法庭陆婧法官到天通苑东四社区,为社区居民宣讲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知识。
2018年2月1日上午,北京法院召开表彰会,昌平区人民法院东小口人民法庭等10家人民法庭被授予“北京市法院十佳人民法庭”称号,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副庭长王磊等50名同志被授予“北京市法院模范法庭干警”称号。
2018年2月26日,在马彩云烈士因公牺牲两周年之际,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在昌平区烈士陵园举行“致敬烈士•不忘初心”纪念活动。青山埋忠骨,鲜花献英烈。纪念碑基座上整齐摆放着五个花篮,在阳光下格外鲜艳和耀眼。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春江,北京市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秘书长、市高院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陈继平,昌平区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蒋莉,昌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邢颖,回龙观法庭庭长曹松清走上前,认真整理花篮缎带。明黄的菊花、芬芳的百合,寄托着对马彩云烈士的缅怀和敬意。
2008年8月11日,在观看奥运会中美篮球时,正在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服刑的吴某因情绪激动而误伤狱友。近日,吴超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接受审理。
2009年以来,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昌平法院南口法庭积极以“三结合”拓展巡回审判方式,收到了很好成效。
2009年,昌平法院东小口法庭成立后,原属于回龙观法庭辖区的东小口镇的九个村改为由东小口法庭管辖。针对这一新变化,回龙观法庭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切实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赢得了广泛的好评。
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1至9月,昌平法院小汤山法庭共调解结案195件,同比增长25.48%。在调解率大幅提升的过程中,昌平法院经调研认为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还存在五种恶意行为:一是借调解打探虚实。二是借调解模糊诉争法律关系。三是借调解拖延诉讼。四是借调解逃避债务。五是借调解避免判决更多的不利益。
2010年3月25日15点,在昌平法院沙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陈某诉某某世纪华联超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2014年7月,北京一中院民一庭的法官和书记员一大早就从院里出发,前往昌平区南口法庭审理一宗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二审案件。 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康惠琴、李秀枝两位老人是多年的邻居。由于老人的子女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从单位请假将老人送到一中院来开庭,因此康惠琴老人申请二审法官前往当地开庭。考虑到二位老人的实际情况,以及该案的案由是相邻关系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合议庭决定前往距离双方当事人家最近的昌平区法院南口法庭审理该案,这样既能方便两位老人参加诉讼,又有助于更好地通过现场勘查来认定案件事实。合议庭法官按时到达南口法庭时,二位老人及子女已经在法庭等候,双方当事人也向合议庭法官和南口法庭的工作人员表示了对二审法官能够就地审理案件的感激,法官的实际行动让他们感受了便捷和受尊重。
2016年8月,昌平法院东小口法庭已经与天通苑北司法所共同签订了《联合调解工作细则》,通过召开联席会的形式,定期对天通苑常见的纠纷类型和形成原因进行“会诊”,加大协同纠纷解决。
2016年10月25日,北京市昌平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杨卫东为昌平区人民法院南口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2017年7月17日,昌平区委政法委举办了“不忘初心跟党走 继续前进奔小康”主题宣讲暨庆祝建党96周年活动。昌平法院选派昌平法院民三庭马英博和组宣科曹梦楠作为代表进行宣讲。马英博以《执掌公义法传温情》为题,讲述了回龙观法庭党支部立足辖区案件特点,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悉心调解社会矛盾,不畏艰辛、心系群众的先进事迹。
2017年12月,昌平法院东小口法庭陆婧法官到天通苑东四社区,为社区居民宣讲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知识。
2018年2月1日上午,北京法院召开表彰会,昌平区人民法院东小口人民法庭等10家人民法庭被授予“北京市法院十佳人民法庭”称号,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副庭长王磊等50名同志被授予“北京市法院模范法庭干警”称号。
2018年2月26日,在马彩云烈士因公牺牲两周年之际,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在昌平区烈士陵园举行“致敬烈士•不忘初心”纪念活动。青山埋忠骨,鲜花献英烈。纪念碑基座上整齐摆放着五个花篮,在阳光下格外鲜艳和耀眼。昌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春江,北京市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秘书长、市高院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陈继平,昌平区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蒋莉,昌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邢颖,回龙观法庭庭长曹松清走上前,认真整理花篮缎带。明黄的菊花、芬芳的百合,寄托着对马彩云烈士的缅怀和敬意。
京津冀三地实现试点法院跨域立案服务
京津冀三地实现试点法院跨域立案服务:
2017年6月7日,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据介绍,此前共有7家法院被纳入京津冀跨域立案试点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目前,北京法院已经拓展至全辖区均可实现与津冀试点法院间的跨域立案服务。
2017年6月7日,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据介绍,此前共有7家法院被纳入京津冀跨域立案试点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目前,北京法院已经拓展至全辖区均可实现与津冀试点法院间的跨域立案服务。
乘车路线
昌平法院乘车路线:乘坐883、345支线路公交车到西环南路站下车,向南走100米即到。
昌平法院驾车路线:京藏高速公路靠右前方行驶,进入G6辅路,行驶680米右转,进入南环西路,行驶300米,直行进入南环路,行驶1.0公里抵达昌平区法院。
昌平法院驾车路线:京藏高速公路靠右前方行驶,进入G6辅路,行驶680米右转,进入南环西路,行驶300米,直行进入南环路,行驶1.0公里抵达昌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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