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摘要: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成立于2001年10月,其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949年12月成立的川东涪陵区公安处。1950年2月,成立川东酉阳区公安处。1952年9月,酉阳专署与涪陵专署合并,同时酉阳公安处与涪陵公安处合并,定名四川省人民政府涪陵专员公署公安处。1967年2月,涪陵军分区对涪陵公安处实行军管。1972年10月,恢复四川省涪陵地区公安处。1973年6月,撤销公检法军管会。1974年8月,涪陵地区公安处改为涪陵地区公安局。1980年11月,涪陵地区公安局更名为涪陵地区公安处。1996年4月,改称涪陵市公安局。1998年6月,更名为重庆市公安局涪陵区分局。2001年10月,成立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全局现有警力1000余人,内设机构94个,其中:机关单位7个,派出所27个。
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太白大道7号
简介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成立于2001年10月,其历史渊源可追溯至1949年12月成立的川东涪陵区公安处。1950年2月,成立川东酉阳区公安处。1952年9月,酉阳专署与涪陵专署合并,同时酉阳公安处与涪陵公安处合并,定名四川省人民政府涪陵专员公署公安处。1967年2月,涪陵军分区对涪陵公安处实行军管。1972年10月,恢复四川省涪陵地区公安处。1973年6月,撤销公检法军管会。1974年8月,涪陵地区公安处改为涪陵地区公安局。1980年11月,涪陵地区公安局更名为涪陵地区公安处。1996年4月,改称涪陵市公安局。1998年6月,更名为重庆市公安局涪陵区分局。2001年10月,成立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全局现有警力1000余人,内设机构94个,其中:机关单位7个,派出所27个。
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并布置、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二)调查研究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开展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及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组织公安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四)预防、制止和侦查危害国家安全和刑事犯罪活动。参与制止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五)参与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以及执法制度建设。 (六)管理全区社会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组织实施火灾预防和抢救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八)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公安预审工作,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工作。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负责辖区的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来访的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妒交通秩序。 (十二)主管计算机及其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主管危害辖区水域的水上治安工作,维护水上治安秩序。 (十四)指导林业部门公安机关、有关专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媒体报道
2017年12月2日上午9时许,由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牵头,邀请涪陵区文明办、安监局、教委等单位负责人,以及交巡警及其他警种民警代表、客运企业代表、驾驶员代表、小交警、交通志愿者等200余人,在体育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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