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
摘要:天津市公安局是天津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受市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区设公安分局,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新科道2号
简介
天津市公安局是天津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受市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区设公安分局,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公安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 (二) 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形势,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 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出入境、外国人在津居留等工作。 (五) 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六) 组织全市的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 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重要内外宾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推动全市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九) 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 管理全市的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 (十一) 对全市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 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十三) 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后勤保障工作。 (十四) 制定并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 组织实施本市公安机关督察、监察和审计工作,查处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 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边防部队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 (二)政治部 (三)督察部 (四)刑事侦查局 (五)交通管理局 (六)特警(巡警)总队 (七)消防局 (八)公安边防总队 (九)后勤保障部 (十)法制办公室 (十一)信访处 (十二)经济保卫处 (十三)出入境管理局 (十四)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十五)户政管理处 (十六)预审监管总队 (十七)治安管理总队 (十八)信息通信处 (十九)科技管理处 (二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 (二十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各区公安分局
(一)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 (二)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三)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四)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五)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 (六)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 (七)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八)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九)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十)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 (十一)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十二)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 (十三)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十四)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十五)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 (十六)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媒体报道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七周年来临之际,2018年6月28日,天津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对直属单位涌现出的130名优秀共产党员、2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优秀兼职组织员和37个先进基层党支部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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