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 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长秀路11号
简介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 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 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秀英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7个,行政编制总数56个,事业编制总数8个,实有行政编制人员58人,事业编制人员7人。检察官20名,检察官助理23名,书记员4名,司法行政人员7名,司法警察4名。大学本科以上52人,占干部总数的89.7%。具有法律大学本科以上文凭40名,占69%。中共党员43名,占74.1%。
历史沿革
秀英检察机构历史,始于清宣统年间。1910年,清王朝在全国进行司法制度改革,翌年设立秀英商埠地1991年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海口市设立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县级)。同年6月15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当时25名干警租用秀英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住宅用房进行办公,条件极其简陋。1994年9月,搬迁至秀英区美俗路一幢办公住宅混合楼办公,建筑面积1400㎡。随着时代的发展,原有的办公办案用房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在省院、市院和区委的大力支持下,2011年3月,一座占地10亩,建筑面积6666㎡,集现代化办公、办案、网络、信息、技侦装备于一体的九层检察综合大楼投入使用,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建设
自成立以来,秀英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美好新秀英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荣誉
秀英检察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示范基地”、“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2013-2017年度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
媒体报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和“六爱”检察文化建设活动,秀英区检察院于2018年9月29日下午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政治理论知识测试。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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