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摘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是海口市法律监督机关。领导该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民生东路8号
简介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是海口市法律监督机关。领导该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4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检察技术处、司法警察支队、案件管理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
历史沿革
1988年海南建省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升格为地级市人民检察院,各区设新华、振东、秀英三个区检察院。2002年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各部门科室改称处室,为副处级。同年,琼山市与海口市合并,原琼山市人民检察院更名为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原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原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名称不变。
建设
十九大以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全国两会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修改后的党章、宪法修正案、党的十九大报告等重要文件,着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地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来抓,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各项工作,严格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荣誉
海口检察院近年来荣获了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涌现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业务能手、全国民行检察业务能手、省优秀共青团干等一批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办理的案件多次入选“100件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媒体报道
2018年9月27日上午,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揭晓强率调研组到海口市检察院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海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思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润合,辖区各基层院主要负责人及省消费者委员会、市中级法院、市生态环保局等8家单位分管领导出席了会议。
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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