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10号
简介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媒体报道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精神,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指示授权,自2018年8月8日起,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受理的所有刑事案件全面试行“捕诉合一”办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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