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始于1984年3月设立的深圳市沙头角区人民检察院,1998年7月9日正式更名为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盐田区检察院)。
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
简介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始于1984年3月设立的深圳市沙头角区人民检察院,1998年7月9日正式更名为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盐田区检察院)。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盐田区检察院现设有政治处(内设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内设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科)、渎职侵权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司法警察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等14个部门。
建设
敢于创新、敢于尝试是盐田区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的一贯理念,多年来不断实践总结,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果,如预防部门探索实践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促廉警诫教育制度和建立“廉政之友”义工服务队,公诉部门探索开展刑事诉讼证据庭前展示、量刑建议和特约检察员参与公诉出庭工作,监所检察部门和侦查监督部门联合开展对被刑事拘留入所的在押人员去向实施全程跟踪监督等等。在队伍建设上,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规范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注重检力下沉、服务基层,通过建立与区、街道、社区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对接机制、检察官挂点社区等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媒体报道
2018年7月9日,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以“不忘初心记使命,砥砺前行再出发”为主题的建院20周年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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