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是深圳市经济特区成立时间最长的基层院。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2号司法大厦
简介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是深圳市经济特区成立时间最长的基层院。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建设
2006年以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大力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取得突出成效:推行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受到省院及高检院的高度评价,在全市政法机关推广;推行的量刑辩论程序改革,得到了广东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现已在全省各级检察院全面推行;建立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也受到上级机关充分肯定。
荣誉
2011年,罗湖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媒体报道
2018年8月16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院会议,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精神,部署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助推党风廉政、纪律作风和检察业务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素质水平。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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