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的6个区级检察院之一。其前身为上步区人民检察院,1983年5月开始筹建,1984年7月2日正式挂牌办公,1990年11月28日更名为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是深圳市经济特区最早成立的基层检察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简介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下辖的6个区级检察院之一。其前身为上步区人民检察院,1983年5月开始筹建,1984年7月2日正式挂牌办公,1990年11月28日更名为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是深圳市经济特区最早成立的基层检察院。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2013年7月31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启动以“淡化行政色彩、强化检察功能”为导向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将原有15个内设机构重新整合为7个内设机构,即职务犯罪侦查局(整合原侦查指挥中心、侦查一科、侦查二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主要业务职能)、刑事犯罪检控局(整合原公诉一科、公诉二科主要业务职能)、诉讼监督局(整合原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主要业务职能)、犯罪预防和社会建设促进局(整合原职务犯罪预防科主要业务职能、并新增五个派驻街道检察室)、政治处、检察政务办公室(整合原办公室、检察技术科、后勤服务中心职能)、检务督察委员会(整合原案件管理科、监察室主要业务职能、并新增政令督查室);继续保留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大队;冻结、待撤下属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
建设
在30年的检察工作中,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力打造“特别敢创新、特别能办案、特别会监督”的特区检察队伍,立足建设勇于创新、善于监督、勤于为民的特区先锋检察院的发展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成功办理了一大批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的案件,为深圳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
荣誉
福田检察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检察系统“集体一等功”、“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国优秀公诉团队”等荣誉称号。
媒体报道
2018年9月7日下午,福田检察院召开未检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张寒玉处长、深圳市检察院未检处何勋主任,福田检察院张宏城检察长、福田区司法局马晓歌局长、张颖科长,福田检察院未检部全体成员参与了本次座谈会。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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