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萝岗检察院于1978年5月恢复重建。
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友谊路与淡水二街交叉口东100米
简介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萝岗检察院于1978年5月恢复重建。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媒体报道
2013年12月,广东省检察机关设立的第一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在广州市萝岗区检察院派驻夏港街检察室正式建成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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