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兴路151号
简介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历史沿革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原番禺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6月,1967年因“文化大革命”而机构中断;1978年6月,番禺县人民检察院重建,隶属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1992年因番禺撤县建市,更名为“番禺市人民检察院”;2000年番禺撤市建区,更名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建设
建院以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以“团结、务实、进取、创新”作为自身发展的核心理念,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为建设更加富裕和谐新番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荣誉
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均衡协调发展的同时,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检的队伍建设方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如“广东省十佳公诉人”、广州市“百名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干警”等办案能手和业务尖兵。院领导班子先后被评为广州市检察机关“一类优秀班子”,番禺区“团结开拓、廉洁务实”好班子。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首批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集体一等功、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广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光荣称号。
媒体报道
2018年8月1日,在庆祝建军91周年来临之际,番禺区检察院举办主题座谈会、观影会,番禺检察院退休及在职的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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