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5号
简介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海珠人民检察院现有11个部门,共163人,其中干部 108人、事编人员12人,博士研究生(含在读)2人,硕士研究生18人。
建设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广州市海珠岛上,始建于1955年1月,时称广州市河南区人民检察院。1966年起职能中断,1978年7月恢复重建,更名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荣誉
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四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两次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次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七次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四次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首届全国十佳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示范院”、“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同时,还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检察人才,先后有干警被授予“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百名优秀侦查员”、“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监所检察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广东省十佳公诉人”、“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系统十佳检察官”、“广东省十佳侦查员”、“广东省首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选拔竞赛一等奖”、“广东省检察机关反渎业务竞赛标兵”、“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侦查员”、“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反渎侦查员”、“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媒体报道
2018年9月4日下午,海珠检察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七次(扩大)会议,动员部署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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