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4年,1978年8月恢复重建,隶属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005年因行政区域调整,原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和原芳村区人民检察院合并。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20号
简介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4年,1978年8月恢复重建,隶属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005年因行政区域调整,原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和原芳村区人民检察院合并。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建设
建院以来,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荔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荣誉
荔湾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广东省“三打”行动先进集体、广州市文明单位、广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广州市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广州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也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全国检察机关万名侦防能手人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广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广东省检察机关反渎业务竞赛标兵、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侦查员、广东省优秀公诉人、广州市劳动模范、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广州市十佳检察官等一批先进典型。
媒体报道
2018年8月17日上午,荔湾检察院召开全院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检察机关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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