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57号
简介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越秀人民检察院现有11个内设机构,即:政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案件管理中心、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纪检监察室。设直属行政机构1个:司法警察大队;科级事业机构1个:综合保障中心。
建设
近年来,越秀检察院在历任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挖掘队伍内部潜能,增强队伍发展的持久活力,使得检察业务实现长足发展,队伍焕发新的风貌,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检察人才。
荣誉
越秀检察院先后有干警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省、市十佳公诉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一等奖、“全省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业务能手”、广东省“检察专门型人才”、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广东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广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广州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广州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系统十佳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同时,我院整体建设也取得喜人成绩,连续5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连续4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并连续4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等工作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推广,未检工作获最高检通报表扬,先后获评“广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媒体报道
为进一步压实党支部书记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018年7月11日下午,越秀检察院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在14楼礼堂举行签名公开承诺书活动。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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