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摘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2005年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下辖十个区、两个县级市人民检察院共12个基层单位。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6号
简介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2005年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下辖十个区、两个县级市人民检察院共12个基层单位。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建设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重建于1978年,组成人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以及综合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后勤人员等,其中助理检察员以上属于检察官序列。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媒体报道
2018年9月11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全面启动审判委员会结合争议焦点落实类案同判新机制,并讨论了两起刑事案件。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首次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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