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富民县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9月迁建,占地面积8.7亩,现有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2841.07平方米。
地址
昆明市富民县环城西路56号
简介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富民县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9月迁建,占地面积8.7亩,现有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2841.07平方米。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富民检察院下设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检察监督部、案件管理部、检务管理部5个内设机构。
建设
近年来,富民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北部辅城.富民新区”建设大局,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素质提升、规范执法为突破,聚力打造“队伍品牌”,通过全院统一协调、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克服院小、人少的困境,在平凡而神圣的检察岗位上,用忠诚践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以满腔热血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富民县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荣誉
富民检察院先后获得“云南省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云南省园林单位”“云南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窗口”、“云南省总工会模范职工书屋”“昆明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昆明市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窗口”、“昆明市政法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昆明市“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
媒体报道
2018年8月17日上午,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王朝辉带领省院行政检察处处长史亚凤、副处长何雨函、检察官冯义勇、昆明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许楠、检察官吕敏,到富民检察院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调研,禄劝县检察院一起参加了调研,富民检察院检察长宗继明、民行科长林卫民参加调研活动。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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