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检察院
摘要:彭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地址
彭州市东升路33号
简介
彭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建设
近年来,彭州市检察院在当地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从服务党委大局工作入手,不断加大对队伍科学管理模式、专业化建设和检察工作服务基层基础方式的探索力度,全力搭建干警的学习交流、职业发展、内外监督和能力展示平台,为有效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保障彭州经济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荣誉
彭州检察院集体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四川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成都市先进检察院、成都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成都市三大主题活动先进集体、成都市劳动模范单位等荣誉,被确立为成都市检察系统队伍专业化建设试点单位,并继续保持“全国文明接待窗口”、“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和“四川省十佳青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媒体报道
2018年9月4日,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泽晖来到位于彭州市天彭镇的成都石室白马中学,为同学们讲授了主题为“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的“开学法治第一课”。
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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