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 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地址
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平岗路280号
简介
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 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 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新津县人民检察院共有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机 关党办、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 警大队、案件管理办公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有4个挂牌机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 室、看守所检察工作室、派驻花源镇检察工作室。
建设
新津检察院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总体部署,主动担当成都建设现代 化新天府的新津使命,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职 责使命,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为新津加快建设“成南副中心、滨江花园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 障。
荣誉
2017年来,新津检察院获得县级以上表彰31人次;领导肯定性批示8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文化优秀院”;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媒体报道
2017年来,获得县级以上表彰31人次;领导肯定性批示8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文化优秀院”;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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