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建院于1990年,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原东城区、西城区、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抽调干警组建而成。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5号
简介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建院于1990年,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原东城区、西城区、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抽调干警组建而成。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建设
武侯检察院建院以来,几代检察人呕心沥血,奋勇前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秉承“立法为公,执法为民”院训,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和保障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荣誉
历年来,武侯检察院多次受到上级表彰与奖励,其中高检院3次,司法部2次,民政部2次,省委、省检察院20次,市级128次,区级177次, 200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200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2006年被四川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7年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市先进检察院”称号;2008年被成都市命名为成都市文明标兵单位;2010年,我院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中心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2011年被国家司法部、中央综治委、国家关工委授予“‘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被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12年,我院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中心被国家民政部授予“5A级社会组织”称号;201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基层检察院”称号……
媒体报道
2018年9月6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维智在中小学新学年开学之际,走进成都市武侯实验小学,为该校师生送上新学期法治第一课并受聘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 浏览量:24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