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最早名为“成都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于1956年建立,1960年7月更名为现名。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星科路3号
简介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最早名为“成都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于1956年建立,1960年7月更名为现名。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金牛检察院设有1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计划财务装备科、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控告申诉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街道检察室、司法警察大队、检察技术科、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综合科。
建设
金牛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总数和人均办案数均居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是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基地,侦监科、公诉科、未检科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联系点,多项工作长期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荣誉
近年来,金牛检察院共有86项(次)工作和232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检察院”称号、“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称号、记集体一等功2次,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称号、记集体一等功1次,被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自2000年以来一直保持“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涌现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标兵、侦查监督业务能手、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省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
媒体报道
2018年7月31日下午,金牛区检察院召开庆祝“八一”建军节座谈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桂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史斌、复员军转干警及部分科室负责人参加座谈。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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