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息烽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贵阳市息烽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前身为息烽县人民检察署,成立于1950年6月,1955年5月改为息烽县人民检察院至今。
地址
贵阳市息烽县永靖镇虎城大道中段171号
简介
贵阳市息烽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前身为息烽县人民检察署,成立于1950年6月,1955年5月改为息烽县人民检察院至今。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建设
近年来,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息烽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荣誉
2004年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检察院”称号,2008年—2011年息烽县人民检察院连续两届荣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获贵阳市“五好”基层党组织称号,2014年获“全省文明单位”、“贵阳市五星级生态文明机关”等称号,2016年获“贵州省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创建示范院”称号,2007年至2014年院派驻息烽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二、三、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2011年11月,获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称号,2004—2017年院控申接待室连续五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光荣称号。
媒体报道
2018年1月31日,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开展2018年第一次集中学习,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松主持,院党组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 浏览量: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