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检察院
摘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是贵阳市法律监督机关。领导贵阳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贵阳市检察院共管辖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10个基层检察院,1个派出检察院—筑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共有检察人员800余人。
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威清路26号
简介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是贵阳市法律监督机关。领导贵阳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贵阳市检察院共管辖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10个基层检察院,1个派出检察院—筑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共有检察人员800余人。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建设
近年来,贵阳市检察院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大力弘扬“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贵阳精神,按照本届党组提出的“抓规范,精业务;抓队伍,树形象;抓创新,争一流”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贵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荣誉
2011年,贵阳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贵阳市勤政廉政先进集体;2013年,贵阳市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2011年,贵阳市检察院控申处被高检院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反贪局专案组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2012年,控申处再次被高检院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计财处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反贪局专案组、反渎局、公诉处专案组分别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公诉处提请抗诉案件被高检院评为“优秀诉讼监督案件”。2013年,反贪局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媒体报道
2017年10月23日,贵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雪梅主持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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