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地址
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
简介
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长沙县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工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案件管理科、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10个部门。
建设
多年来,长沙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在上级检察机关和中共长沙县委的领导下,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坚持“忠诚 为民 担当 公正 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精细化、保障现代化、检务信息化和机关文明化建设,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促进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荣誉
长沙县检察院先后两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两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还获评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团队、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省文明单位、全省首届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涌现了全国检察机关电子证据鉴定人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通讯员、湖南检察职业道德标兵、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辩手”、全省检务保障、教育培训、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十佳热爱读书检察官”提名人选等一大批先进个人。
媒体报道
2018年7月17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此次会议特邀请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范伟霞组长指导工作。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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