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岳麓检察院前身系长沙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6年7月,后于1979年7月恢复重建。1996年7月,因长沙市行政区划调整改称现名。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银杉路
简介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岳麓检察院前身系长沙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6年7月,后于1979年7月恢复重建。1996年7月,因长沙市行政区划调整改称现名。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岳麓检察院现设有办公室、政工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与举报中心合署)、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察室、案件管理科、法警大队等10个机构。
建设
自恢复重建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岳麓检察院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干警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以“实现在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上做出新贡献、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上取得新成绩、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获得新进展、在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达到新水平、在加强队伍建设干警整体素质上得到新提高、在创新工作机制上迈出新步伐”为目标,团结奋斗,艰苦创业,开拓进取,顽强拼搏,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荣誉
岳麓检察院先后获得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团队、省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先进集体、省“五好”检察院、省检察系统“两房”建设先进集体、市文明单位、市政法机关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市政法系统“三零”工作目标先进单位等荣誉。
媒体报道
2018年7月10日,岳麓区检察院组织党员干部赴韶山开展党建活动,缅怀毛主席等老一辈革命家的丰功伟绩,继承发扬我党优良作风和革命传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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