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恒达路87号
简介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芙蓉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1个,即办公室、政工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科、监察室、法警大队、技术科。
发展历程
1956年6月,长沙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办公地点设在长沙市城东去马王街36号,编制5人。1959年撤销机构,各项业务上收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办理。1979年7月9日,长沙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11月1日恢复正常办公,办公地点设东区革委会,在编人员12人。1980年12月1日更名为长沙市东区人民检察院。1996年7月19日更名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媒体报道
2018年5月11日下午,为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以及“青少年维权岗”的普法职能,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实现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芙蓉花蕾”工作室联合芙蓉区法院开展观摩庭审法治宣传活动,东郡小学一年级50多名师生参加活动。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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